一、社区参与意愿
调查数据显示,居民的社区参与意愿较高,且行动参与的意愿较决策参与更为强烈。如表7-1所示,57%的居民对参加社区的公共决策表示积极态度,16.5%的居民表达了强烈的参与意愿。选择“不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的居民仅占6.2%,表示参与意愿“一般”的居民的比例为37.7%。而37.4%的居民表示愿意参与维护小区集体利益的联合行动,高达27.3%的居民表达了强烈的参与意愿。选择“不愿意”和“非常不愿意”的居民仅占7.3%,表示参与意愿“一般”的居民的比例为27.9%。尽管实际参与与参与意愿之间可能由于各类限制条件存在差距,但参与意愿的意义在于能导致参与行为。不同类型的社区居民,其参与意愿不尽相同。单位社区居民的参与意愿最高,商品房社区次之,动迁安置社区的居民则以中立态度为主。
表7-1 受访居民的社区参与意愿(单位:%)(https://www.daowe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