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子为相

田子为相

本文选自(汉)韩婴《韩诗外传》。

田子为相,三年归休,得金百镒,奉其母。母曰:“子安得此金?”对曰:“所受俸禄也。”母曰:“为相三年,不食乎?治官如此,非吾所欲也。孝子之事亲也,尽力致诚,不义之物,不入于馆,为人子不可不孝也!子其去之。”田子愧惭,走出,造朝还金,退请就狱。王贤其母,说其义,即舍田子罪,令复为相,以金赐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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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虽然短小,却辨析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为官清正与否的问题,二是什么是孝的问题。对于第一个问题,文章是这样表现的:田子为相三年,拿回俸禄黄金百镒,在一般人看来,这可能是正常的收入,但他母亲用一句话揭穿了他,为官三年,总要吃喝花销吧?因此你不可能有那么多钱。第二个问题:田子把黄金百镒都给了母亲,看似很孝顺,但他母亲说,真正孝顺的人是不会把不义之财带回家的。在分清是非的过程中,一位深明大义的母亲形象也跃然纸上了。

面对田母的教诲,田子有怎样的具体表现?从这一表现中可以看出田子是一个怎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