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历史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日本长期护理保险的发展历史

为解决以老年人为主的长期护理需求,1995年,日本政府提出了关于创设护理保险制度的议案[3],随后在1997年12月通过了《护理保险法案》[4],制定了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标准,并于2000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5],属于强制性社会保险。此后,为确保该制度的持续发展,日本政府分别在2004年和2006年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趋向于构建在长期护理保险基础上以预防长期护理服务为主的地区综合护理体系,并于2009年对认定项目及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修订。近年来,日本社会越来越重视预防服务在长期护理体系中的作用,同时也强调了护理服务和以医疗服务为代表的社会保障服务之间无缝衔接的重要性,力求在社区层面构建起能够为需求者提供全方位保障的综合性服务体系。(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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