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类项目的评估操作标准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有无”类项目的评估操作标准
“有无”类项目的评估主要取决于申请人在接受现场调查时的状态,以及在申请人或日常护理人员处听取到的日常状态,具体包括:
“身体功能与起居动作”中“1.1瘫痪的有无”“1.2挛缩的有无”;
“生活功能”中“2.12外出频率”;
“认知功能”中“3.8徘徊”“3.9外出不能返家”;(https://www.daowen.com)
“精神或行动障碍”中“4.1东西被偷等被害妄想”“4.2虚构”“4.3情绪不稳定”“4.4昼夜颠倒”“4.5反复说同样的话”“4.6大声呼喊”“4.7护理抵触”“4.8心神不宁”“4.9总想独自外出”“4.10收集癖”“4.11弄坏物品或衣物”“4.12重度健忘”“4.13自言自语或独自傻笑”“4.14一人擅自行动”“4.15言语缺乏条理”;
“社会生活适应能力”中“5.4对集体的不适应”;
“过去14天接受的特别医疗行为”中“6.1静脉注射的管理”“6.2中心静脉营养”“6.3透析”“6.4人造膀胱(人造肛门)处理”“6.5氧气疗法”“6.6人造呼吸器官”“6.7气管切开的处理”“6.8疼痛看护”“6.9经管营养”“6.10监视器监测(血压、心率、氧饱和度等)”“6.11褥疮护理”“6.12导尿管”。
在能够保证申请人安全的情况下应进行现场确认,在听取日常状态时则应以过去一周内申请人本人和日常护理人员口述的更为频繁的情况为准。由于“有无”类项目中包含了所有精神和行为障碍维度的调查项目,而该类项目无法开展现场确认,因此完全以对申请人本人和日常护理人员的访谈内容为准,根据过去1个月内相关调查内容发生的频率进行判断和选择。此外,无论调查员的选择项目为何,均需对调查获得的所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以供认定审查委员会进行护理成本的判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