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蜮第一
龚自珍既庐墓堲居[1],于彼郊野,魂飞飞以朝征,魄悽悽而夕处[2]。百虫谋之曰:予可攻侮。厥族有大有小[3],布满人宇[4]。予告诉无所[5],发书占之[6],曰:“可以术捕;禁制百虫,非网非罟[7]。”予尝韪夫猎者之弹,亦起于古之行孝者[8],魑魅山林,则职畏禹[9]。予禁制汝虫,皆法则上古[10]。叩山川邱坟,而天神来下[11]。
山川之祇问曰[12]:“今者有蜮,蜮一名射工,是性善忌,人衣裳略有文采者辄忌,不忌缞绖[13]。能含沙射人影,人不能见,必反书之名字而后噬之[14]。捕之如何?”法用彰影草七茎[15],自障蔽,则蜮不见人影。又用方诸[16],取月中水洗眼,著纯墨衣[17],则人反见蜮,可趋入蜮群;趋入蜮群,则蜮眩瞀[18]。乃祝曰[19]:“射工!射工!汝反吾名,以害吾躬[20],吾名甚正,汝不得反攻。射工!射工!速入吾胃中。”如是四遍,蜮死,烹其肝。大吉。述《捕蜮第一》。
《捕蜮第一》、《捕熊罴鸱鸮豺狼第二》、《捕狗蝇蚂蚁蚤蜰蚊虻第三》是作者同时写的一组寓言,出《定盦续集》,写作时间未注明。按吴昌绶《定盦先生年谱》:道光三年“七月,母段恭人卒于苏松道署(龚父官署),先生解职奔丧,奉榇还杭州,殡于花园埂,在匏伯先生(龚自珍祖父)茔侧,植梅五十本于墓上。”又据《捕蜮第一》开头:“龚自珍既庐墓堲居”云云,则此组寓言或作于道光三年(1823)七月居母丧之时。作者在奔丧之前,仍在北京任内阁中书,本年春第四次参加会试,又未第,仕途几经坎坷,对上层社会的人情世态颇有领略,认识到权势小人,专乘人之危,加害于人。于是即眼前之景而有所感触,写了这组寓言,以寄揭露、影射之意。三《捕》每篇皆以捕杀之法作结,表现了作者嫉恶如仇,决心消灭害人虫的强烈愿望和鲜明感情。又张祖廉《定盦先生年谱外纪》:“尝告益阳汤(鹏)郎中欲撰《捕龙蛇虎豹文》。”今集中未见。
这一篇开头一段相当于三篇文章的总序,然后集中揭露忌贤妒能,惯于耍弄诬陷诡计,暗中害人者。此种人最危险,故作者首列以挞之。蜮(yù玉),传说中的虫类怪物。《汉书·五行志》:“蜮生南越,在水旁,能射人,南方谓之短弧。”蜮,一名射工,一名射影,一名祝影虫。相传背有甲,头有角,有翼能飞,口中有横物如角弩,闻人声以气为矢,用水射人,或曰含沙射人,中人即发疮,中影者亦病。见王筠《说文句读》。
[1] 庐墓:在墓旁建庐居之以守丧,古人对师及父母多用此礼。堲(jí即)居:以土砖为庐而居。堲,烧土为砖。
[2] “魂飞”二句:是说自己神志恍惚,灵魂飘荡自朝出行,体魄悲凉至夕独处。魂、魄,作者《释魂魄》云:“有浑言之义,有析言之义。浑言之,人死曰鬼,鬼谓之魂魄;析言之,魂有知者也,魄无知者也。质言之,犹曰神形矣。”这里即以魂指神,以魄指形。
[3] 厥:其,指百虫。
[4] 人宇:人间。
[5] 告诉:告状。
[6] 发书:打开占卜之书。
[7] “可以”三句:为占辞。以术捕,用一定的方术捕捉。非网非罟(ɡǔ古),不能用网捕捉,也不能用罟捕捉。罟,专指捕鱼的网。
[8] “予尝”二句:是说我曾认定猎者发弹之法,也起源于古代孝子为保护其亲尸体不被鸟食而射弹击鸟之举。韪(wěi伟),是。这里是认以为是之义。弹,弹射,用弓发弹。(https://www.daowen.com)
[9] “魑魅(chī mèi吃媚)”二句:是说神怪处山林中,就专怕禹。魑魅,传说中山林里能害人的神怪。职,专。畏禹,传说禹使人民备知百物,识别神怪,故魑魅畏禹。《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指禹之世),远方图物(远域异方画山川奇异之物而献之),贡金九牧(使九州之长贡铜),铸鼎象物(照所画奇异之物铸在鼎上),百物而为之备,使民知神奸(识别神怪)。故民入川泽山林,不逢不若(顺),螭(同魑)魅罔两(水神),莫能逢之。”
[10] “予禁”二句:是说我禁绝制服你们这些害人虫,皆仿效上古之法,像大禹一样给你画像,昭示人民。
[11] “叩山”二句:是说叩拜山川丘陵神灵,于是天神下凡人间。坟,土丘。
[12] 祇:神。
[13] 缞绖(cuī dié崔谍):用麻布做的孝服,缞在胸前,绖在头和腰。这里指穿孝服的人,与上文“人衣裳略有文采者”相对,分别比喻困阨与通达之人。
[14] 反书之名字:反着写别人的名字。比喻颠倒是非进行诬陷。噬(shì适):咬。这里指吞噬。
[15] 七茎:七根,七株。
[16] 方诸:古时于月下取水的方铜镜。《周礼·秋官·司烜氏》:“以鉴取明水于月。”郑玄注:“鉴,镜属,取水者,世谓之方诸。”孙诒让《正义》:“窃意取明水,止是用鉴承露。湿润烝腾,遇冷成露,月夜澄朗,更无风云,露下尤多,因谓取水于月。”
[17] 纯墨衣:纯黑色的衣服。
[18] 眩瞀(mào冒):眼睛迷蒙看不清。
[19] 祝:念咒。
[20] 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