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重度GO的治疗

(四)中重度GO的治疗

中重度GO的治疗取决于眼病的严重程度及活动度。对于处于活动期GO的患者(伴有明显的炎症症状或体征、新发眼外肌功能障碍、整个眼部疾病进展)进行免疫抑制和(或)抗感染药物治疗,目的是减轻眼眶肌肉及纤维脂肪组织的炎症,以减少最终对康复手术的需求。相反,长期、慢性GO[慢性突眼、稳定型复视和(或)斜视、没有炎症活动迹象]进行免疫抑制治疗无效,可采用手术或复位治疗。DON是最严重的眼病表现,是临床急症,需要立即治疗。DON需予大剂量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治疗,若无效,应尽快行眼眶减压术。

1.糖皮质激素治疗:糖皮质激素具有抗感染及免疫抑制作用,并且可以抑制成纤维细胞透明质酸的合成和释放。一般来说,糖皮质激素治疗快速缓解了活动性Graves眼病患者的软组织炎症性改变相关的疼痛、充血和结膜水肿,对近期眼外肌功能障碍均有效[36]。糖皮质激素治疗特别是在静脉内给药时,对压迫性视神经病变的治疗也非常有效,大多数患者的病情有所好转。因此,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全身用药是目前公认的治疗中重度活动性GO的一线治疗。口服糖皮质激素治疗通常以相对较高的剂量起始,如40~100mg /d的泼尼松龙,2~4周后开始减量,每2~4周减少2.5~10.0mg。许多情况下停药会导致病情恶化,需要再增加剂量或减慢之后减量的速度,疗程多为3~12个月。这种治疗方式倾向使患者长期、反复、大量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事实上并未取得预期效果,却增加了高剂量糖皮质激素治疗有关的副作用,包括胃肠道刺激、体重增加、精神疾病、骨质疏松症和葡萄糖耐量异常或糖尿病等。多项随机临床试验显示[36],静脉糖皮质激素治疗有效率为70%~80%,口服治疗的有效率为50%~60%。静脉内脉冲注射甲基泼尼松龙与口服泼尼松相比效果更好,且更具安全性。因此,糖皮质激素不同给药途径中,目前公认静脉用药是中重度活动性GO的首选。

适当的糖皮质激素剂量既是理想疗效的基础,又可避免严重的药物副作用。已使用的不同治疗方案,累积剂量从4.5g至12g不等。为了找到最佳剂量,EUGOGO对159例中重度、活动性GO患者进行多中心、随机、双盲研究,评估3种剂量(7.47g、4.98g、2.25g)的有效性及安全性[37]。结果显示大剂量静脉给药组中更多患者眼部病变及CAS评分得以改善,尤其是与较低剂量相比,高剂量方案对眼部肌肉运动改善有更显著作用,但不良反应发生率也更高。因此,累积剂量应根据严重程度和活动性来决定,高剂量方案可用于更严重的GO患者,患有中度GO者更推荐中间剂量(4.5~5g)方案。目前针对中重度、活动性GO推荐的糖皮质激素静脉给药方案:甲基泼尼龙共12周,累积剂量为4.5g;每周1次0.5g缓慢注射,连用6周;随后6周第二阶段,每周0.25g。对于更严重的活动性中重度GO,大剂量方案是前6周每次0.75g,后6周每次0.5g(累积剂量7.5g)。这种方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欧洲及我国的多家医疗中心均得到论证[38]。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也是大多数DON患者的初始治疗方案。随机对照试验结果表明,对DON患者立即行眼眶减压术的治疗效果不优于糖皮质激素(甲泼尼龙1g /d,连续3d,1周后重复,15d以后口服泼尼松4个月,泼尼松剂量逐渐减少)[23]。重要注意事项是静脉内甲泼尼龙的累积剂量不能超过6~8g,否则致命性肝功能衰竭风险大增,停药时也会直接对肝脏造成毒性或激活自身免疫性肝病。如果DON患者对激素治疗无反应或视力迅速下降,应立即行眶减压术治疗。

对1 045名GO患者的荟萃分析显示,GO患者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副反应发病率和死亡率分别为6.5%和0.6%,累积剂量不应超过8g,应该避免每天连续注射[36]。安全性分析提示单次剂量应不超过0.75g。静脉内注射甲泼尼龙(IVMP)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肝脏酶明显升高,通常无症状,可能与药物对肝细胞的剂量依赖的直接毒性作用相关。已患病毒性肝炎可能是肝脏损伤的危险因素。同时应用他汀类药物在静脉糖皮质激素治疗GO的患者中可能诱发肝损伤,如果临床情况允许,建议在IVMP期间暂停使用他汀类药物。糖皮质激素治疗GO的不良反应包括医源性库欣综合征、继发性糖尿病、消化性溃疡、骨质疏松,还存在结核、肝炎潜在感染的可能性,甚至急性肝功能衰竭、心律失常及死亡等少见不良反应[36]。因此,在对GO患者选择糖皮质激素治疗之前必须进行仔细筛查,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肝酶升高5倍以上)、严重心血管疾病和精神异常为激素治疗的禁忌;高血压和糖尿病应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前给予很好地控制。激素治疗期间每月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肝酶学指标、血糖以及血压等。为预防消化性溃疡建议应用质子泵抑制剂;补充钙、维生素D以及给予骨吸收抑制剂双膦酸盐防治骨质疏松,特别是骨质疏松的高危人群。当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副反应,应权衡利弊,或停药观察。

局部(结膜下或眼球后的)给予糖皮质激素的效果不如全身用药。随机临床试验显示眶周注射长效糖皮质激素曲安奈德(40mg/mL)可改善近期发病的活动性GO患者的复视和眼肌容量[39],且没有观察到明显的全身副作用。结膜下注射曲安奈德可改善眼睑退缩,副作用见眼球内压一过性增高。但是,这些研究缺乏严格的科学评判标准,未进行双盲随机临床试验,未使用客观方法来量化眼肌大小。有研究还显示,局部病灶内注射无法维持特定部位的药物浓度。除了类固醇的全身副作用以外,眶部注射也存在发生局部并发症的风险,包括眼球穿孔、眼压升高、结膜或角巩膜融解、血管闭塞或压力引起的视神经压迫、眼球突出或脂肪萎缩、色素脱失,以及与注射相关的甲基纤维素导致的肉芽肿。虽然这些并发症可以通过改进注射技术进行预防,但糖皮质激素局部注射是否有效仍是疑问。

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局限性体现在20%~30%的患者疗效不佳或无反应,10%~20%的患者在停用药物后出现疾病复发。一项回顾性研究表明,药物治疗有效的患者通常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开始的6~8周就抑制了GO活动性。GO药物治疗效果的评估可采用EUGOGO标准[25],分别为改善、恶化及没有变化3个转归(表26-6)。对于糖皮质激素静脉注射治疗无效或反应欠佳的患者,可以试用以下二线治疗方案[1,25,40]:①如果患者可以耐受,重复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但累积甲泼尼龙剂量不能超过8g。②口服糖皮质激素联合眼眶放射治疗。③口服糖皮质激素联合环孢霉素。④利妥昔单抗治疗。⑤其他免疫抑制剂或生物制剂。

表26-6 GO药物治疗结果评估的EUGOGO标准[25]

图示

2.眼眶放射治疗(Orbital Radiotherapy,ORT):眼眶放射治疗通常称为球后照射,是另一种非手术的治疗方法,临床应用于GO治疗已有40余年。通常认为眶内淋巴细胞是ORT的效应细胞,也有研究提示眶成纤维细胞对电离辐射敏感,能减轻效应细胞的增殖。现有大部分临床研究均表明ORT对于改善处于炎症活动期的眼球运动障碍疗效明显,对于眼球突出、眼睑退缩及软组织水肿的疗效欠佳[41]。早期研究结果的荟萃分析显示,GO患者对ORT具有良好的耐受性,约2/3患者从该治疗中获益。最大的单中心临床研究中,超过300名患者接受了照射治疗,一半以上患者眼肌功能改善、2/3视力改善[36],虽然仍有部分患者需要康复手术纠正斜视,但是放射治疗使活动性GO尽早进入稳定期以接受手术。因此目前国际共识是ORT可作为中重度、活动性GO的二线治疗方案,对于伴有复视或限制性眼肌病变的急性GO,最好在疾病早期阶段(发病1年之内)进行治疗。一项随机对照研究也观察了针对轻度、活动性GO患者的ORT疗效,接受治疗的患者中57%表现出1个或2个主要指标如眼球运动和复视的改善,显著高于接受假照射的患者(仅有27%改善)。各项研究中ORT均未能改善患者生活质量。

ORT的效果逊于糖皮质激素静脉给药,多项随机对照研究的系统分析显示ORT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的效果明显优于两种方法单独使用。联合治疗不仅可以提高疗效、减少放疗时短期内出现的局部放射性损伤,还维持放疗效果、降低激素减量时可能导致的复发风险[42]。联合治疗中ORT多与小剂量糖皮质激素口服联合,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和眼部放射治疗相结合是否比单独静脉注射糖皮质激素有效,目前证据尚少。

国际上常用的眼眶总辐射剂量平均为单眼20Gy(2 000rad),通过侧向端口输送,向后5°倾斜,以防累及前房和视网膜,每次2Gy于2周内分10次照射。Kahaly等采用每周1Gy的更小剂量,持续20周,也能取得同等疗效,且患者更易耐受[41]。有报道提示,在治疗开始后的1~4周开始显现疗效,并且可以在治疗后维持长达12个月。ORT是一种安全的治疗措施,没有严重的短期或长期副作用或并发症。ORT的近期副作用包括颞部暂时性脱发和眼眶软组织病变的暂时恶化,后者可通过与口服糖皮质激素联合治疗而弥补。系统分析显示接受球后照射患者放射性视网膜病变风险增加,照射后10年的发生率为1%~2%,有微血管病变的患者尤其注意,因此糖尿病视网膜病变和严重高血压为ORT的禁忌证,单纯糖尿病无视网膜病变为ORT治疗相对禁忌。现有研究没有证据显示ORT患者的死亡率和肿瘤发生率增高。但有1例报道在照射区发生了色素性基底细胞癌。计算推测的ORT所致辐射相关癌症风险在0.006 7%~1.2%之间。虽然辐射诱发的癌症风险极低,但是,由于对远期致癌风险的担忧,ORT患者需终身进行肿瘤监测,且应避免应用于35岁以下年轻患者。总之,ORT应用于40~50岁非糖尿病患者,其副作用可忽略不计,联合糖皮质激素口服,可以改善活动性GO患者的眼球运动,并有减轻炎症的迹象[41-43]

3.环孢霉素治疗:环孢霉素抑制辅助性T细胞增殖和细胞因子的产生,防止细胞毒性T细胞的活化,并抑制B淋巴细胞产生免疫球蛋白,是常用于抗移植后排斥反应的免疫抑制剂。仅有两项小样本随机对照试验研究了环孢霉素在GO中的疗效。在一项研究中,泼尼松(100mg/d起始,3个月内逐渐减量)和环孢霉素(5mg/kg体重,维持1年)联合治疗疗效优于单药治疗,活动度评分迅速下降,CT上可见眼外肌厚度显著降低。联合治疗组中停药后复发率仅有5%,显著低于单用糖皮质激素治疗停止后疾病的复发率(50%)。在另一项研究中,对环孢霉素(7.5mg/kg)或泼尼松(60mg/d起始)单药治疗无效的患者,继续联合治疗,60%的患者在随后的联合治疗中病情得到改善[43]。环孢霉素成本高,需监测血药浓度,具有肝、肾毒性,还有牙龈增生、易发感染等副作用,这些问题限制了该药的临床应用。目前在糖皮质激素治疗失败的中重度活动性GO患者中与口服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作为二线备选方案[25]

4.利妥昔单抗(RTX)治疗:RTX是针对CD20的小鼠、人嵌合性单克隆抗体。CD20是人类B淋巴细胞特异性抗原,在不同阶段成熟的B细胞上表达,而正常浆细胞上不表达。RTX靶向CD20+细胞,使成熟B细胞、活性记忆B细胞和短瞬浆细胞被耗尽。RTX被批准用于治疗非霍奇金淋巴瘤、类风湿关节炎和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血管炎。继2006年RTX成功治疗一名中重度GO患者的报道出现后,陆续有RTX治疗GO的非随机对照试验出现[44-45]

GO中应用RTX的基本原理是希望阻断TSHR抗体和炎症细胞因子的产生。然而,实际上RTX似乎并没有改变循环中TSH受体抗体水平,其疗效可能源于B细胞在抗CD20-诱导裂解后阻碍了抗原呈递,而不是阻断B细胞、T细胞之间的相互作用,因此未影响致病性自身抗体的产生。早期的开放试验中,RTX被用于43名中重度活动性GO患者,既有糖皮质激素抵抗的者,也有初治患者。大多数患者眼病活动性趋于稳定,突眼度和眼球运动度得到改善。但是在两项随机对照试验中,却得到了不同结果。意大利的单中心研究显示,RTX治疗后100%的患者CAS评分改善,显著高于IVMP(69%),RTX在眼球运动和生活质量方面疗效更佳,且停药后无复发。相反,美国的单中心研究却显示RTX治疗并不优于安慰剂,13名接受RTX治疗的患者中两名发展为DON。这两项研究结果相矛盾的原因仍然未知,但入组人群临床背景的差异性可能对治疗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美国研究中GO患者病程更长(11.2个月 vs 4.5个月),有类固醇治疗史者更多,眼球运动受累程度更小,均提示该人群眼病可能已经过了炎症高峰期[46-47]。鉴于以上矛盾的研究结果,RTX还不能成为中重度、活动性GO的一线治疗药物,需要更多大样本、多中心随机对照试验结果提供证据。但是目前大部分研究结果仍支持当IVMP治疗失败时,RTX作为二线方案可用于中重度、活动性GO患者。

由于缺乏随机试验,GO患者RTX最佳给药方案尚未确定。大多数开放性试验和病例报告中,GO患者接受两次1 000mg RTX静脉注射,间隔2周,这是RA和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标准方案。Salvi等做的剂量分析试验发现,单次500mg RTX也显示了相当的疗效。此外,他们还使用极低剂量(100mg)的RTX,发现可使外周B细胞迅速地完全被清除,几周内GO活动性也得以改善[44]。在RTX治疗中,约1/3发生副作用。首次用药,10%~30%的患者出现输液反应,可以提前给予抗组胺药和100mg氢化可的松来预防。另一个主要副作用是感染。另外,RTX治疗后已有少量患者发生进行性多发性脑白质病,均见于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需要注意的是,活动性进展期中重度GO应用RTX后可能诱发DON,此类患者应避免RTX的应用[44]

5.其他药物治疗[48]:(https://www.daowen.com)

(1)奥曲肽:眼眶活化的淋巴细胞表面存在生长抑素受体,为GO中奥曲肽和兰瑞肽等生长抑素类似物的使用提供了理论依据。然而,除了早期非随机试验的结果提示有效外,4项近期的使用长效释放奥曲肽制剂的随机对照试验表明奥曲肽和兰瑞肽在临床上缺乏治疗有效的证据。

(2)吗替麦考酚酯:吗替麦考酚酯抑制肌苷单磷酸脱氢酶,从而抑制鸟苷单磷酸合成的从头途径,抑制T淋巴细胞和B淋巴细胞对外源及内源性刺激的增殖反应,抑制B淋巴细胞形成抗体。此外,它还能降低黏附分子的表达,从而可能调节炎症组织中浸润活化淋巴细胞的趋化性。鉴于吗替麦考酚酯的抗感染、抗增殖作用,随机对照试验显示单独用于活动性中重度GO时较糖皮质激素更显著降低CAS评分、突眼度和复视[49],与糖皮质激素联合应用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以及改善眼部症状和体征[50],且未增加药物副作用。

(3)免疫球蛋白:仅有两个随机研究示静脉注射免疫球蛋白(丙种球蛋白)对GO患者有益处,在其他研究中均未得到证实。考虑到丙种球蛋白的高成本和血源性产品的使用风险,目前不推荐用于GO治疗。

(4)单克隆抗体:用单克隆抗体靶向作用于细胞因子/趋化因子的治疗方法在风湿免疫性疾病中得到大力开发。Graves病患者中可以检测到激活胰岛素样生长因子-1(IGF-1)受体(IGFIR)信号的免疫球蛋白,IGF-1协同增强TSH的作用。GD患者球后成纤维细胞或T、B淋巴细胞表达IGF-1R,因此该通路调节免疫功能,可能成为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靶点。一项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研究显示,IGF-1R的单克隆抗体可显著改善活动性中重度GO的炎症评分、突眼和眼病特异性生活质量[51]。大多数TNF抑制剂(如依那西普、英夫利昔单抗、阿达木单抗),针对BAFF的单克隆抗体(贝利单抗),以及IL-6受体拮抗剂(托珠单抗)均已用于治疗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目前已经或正在开展依那西普、贝利单抗以及托珠单抗等药物治疗中重度、活动性GO的随机对照临床试验,它们有望成为GO的新型靶向治疗药物。托珠单抗的对照试验和病例研究均已经显示其对中重度活动性GO的治疗效果[52]

6.眼科手术治疗:中重度活动性GO 的治疗主要是糖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治疗或辅以放射治疗等方法。只有病情发展迅速、视力受到威胁且药物控制不良时,才考虑行眼眶减压等手术治疗。而大部分非活动性GO患者对免疫抑制治疗或放射治疗反应不敏感,但眼部症状和体征很难自行恢复到正常。要解决眼睑退缩、眼外肌纤维化增粗、眶脂肪增多等引起的眼球突出、眼球运动障碍及外观等问题,尤其是视神经和角膜受到损害时,需考虑手术治疗。

GO的手术通常有3类:眼眶减压手术、眼外肌手术及眼睑手术。分别能够缓解视神经病变或突眼、减轻复视(眼球运动障碍)以及针对眼睑退缩和外观改变。这几种手术应当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解剖背景、伴随疾病、患者期望和社会/文化背景有选择地实施。由于眼眶减压术致眼球移位,可导致复视或使原有眼球运动障碍的患者复视加重,并影响眼睑的位置,故用以改善复视的眼肌手术以及改善外观和睑裂闭合的眼睑手术,要安排在眼眶减压术之后;同理,眼肌手术也可影响眼睑的位置,故眼睑手术多在最后完成。最后眶周美容手术也可以进行,与应对一般增龄者的手术相似。

(1)眼眶减压手术:眼眶减压术应用于严重GO患者已经有100余年的历史。手术通过切掉部分骨性眼眶壁和(或)眼部纤维、脂肪组织,减少眶内容物,增加眼眶容量,降低眶内压,缓解眶尖压迫,从而缓解视神经受压,改善眶周水肿和眼睑退缩、缓解疼痛,改善斜视和复视。

眼眶减压术的主要适应证包括:DON,当视神经受压迫导致视力下降或眼睑闭合不全致严重的角膜溃疡,静脉应用糖皮质激素冲击治疗2周后,病情仍未缓解时,应尽快行眶减压手术,挽救视功能;眼球脱位或半脱位,暴露性角膜炎;静脉回流受阻引起的高眼内压、眼眶充血和持续的压迫感;破坏性眼球突出(引起容貌改变的突眼)。对于后续要行眼肌手术而眼球突出较重者也应先行眶减压术。近年,由于手术技巧的改进和手术风险的降低,眶减压术适应证有扩大趋势,恢复视功能、美容和修复外观改善生活质量目前已成为眶减压术的一项指征,在欧美实施较多。免疫抑制剂治疗无效或不耐受的威胁视力GO,可在疾病活动期实施眶减压术,其他情况下手术应在GO进入静止期至少6个月及以上进行。

眶减压术根据切除内容分为眼眶骨减压术和眶部脂肪减压术。根据进眶方式,眼眶骨减压术分为经窦的、经侧位的、经额的/冠状位的、经结膜的、经泪阜的、内镜经鼻的和骨内侧和外侧壁的平衡术式。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患者的要求,手术可以设计选择一至四壁(切除的骨壁数目)减压。一项实验研究显示, 切除骨壁,眶内压力降低;切除眶周组织,眼球突出明显改善。去眶壁的同时可以酌情去除部分眶脂肪,甚至可以单纯做眶脂肪减压术而不动眼眶壁,损伤相对小,恢复相对较快,但眼球回退有限。研究显示切除眶壁越多,眼球回退程度越大,但损伤越大、并发症越多、恢复也越慢。不同的眼科医生或不同医院青睐不同的手术方式。目前以二壁减压术(经窦,内镜经鼻,经泪阜),或内镜经鼻内侧加上外侧减压术应用较多。因为内侧壁减压对缓解视神经受压最有效,二壁减压选择内外侧减压联合即平衡减压,最大限度维持解剖对称性,眶内软组织平衡移位,从而减少术后复视的发生。对于压迫性视神经病变和暴露性角膜炎等威胁视力的GO,考虑三壁减压[53]

术后并发症主要包括出现复视或复视加重、眶下眶上神经感觉减退、视力丧失、眶内血肿、动眼神经损伤、鼻泪管阻塞、脑脊液渗漏、眶内感染、鼻窦炎、眼睑内翻、眼球突出不缓解或不满意等。其中复视最为常见,约有1/3的患者术后出现复视或复视加重,尤其是内壁减压术和下壁减压术。有的通过下一步的眼肌手术后消失,或佩戴棱镜校正。眶减压术对改善突眼、缓解视神经受压和恢复视功能有较好的效果,并且能降眼压。越来越多的眼科医生开展此类手术,越来越多的GO 患者也因此受益。虽然技术在不断进步,但眶减压手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手术难以严格量化和医源性复视等术后并发症,因此对手术适应证的把握还需谨慎,尤其是以美容为手术目的者。

(2)眼外肌手术:GO患者眼外肌的改变主要表现是限制性眼外肌病,是由于眼外肌肿大、变性、纤维化弹性缺失所致。GO患者下直肌最常受累,其次是内直肌,可为单眼或双眼,一条或多条眼外肌受累,患者多由于眼外肌肌力不平衡而产生复视症状和外观改变(限制性斜视)。下直肌纤维化会引起眼球上转受限,代偿头位(下颏上抬),如果引起斜视则表现为伴有外旋的垂直斜视(向上注视时斜视角最大)。内直肌纤维化会引起眼球外展受限,双眼常同时受累而引起水平斜视,部分患者出现代偿头位(头面侧转)。眶内壁减压术后也会出现这种水平斜视或旋转性斜视。

眼外肌纤维增殖阶段的静止期,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或放射治疗均无效,眼外肌手术是最佳选择。眼外肌手术指征包括:复视和代偿头位;某些上睑退缩的GO患者,虽然双眼上转受限可以不伴有代偿头位,同样也是下直肌后徙术的手术适应证。另外,眼外肌功能障碍可以导致注视相关性眼压升高,如果患者出现视神经损害则需接受眼外肌后徙术降低眼压[54]。眼外肌手术目的是恢复患者在基本眼位和向下注视时的双眼单视,矫正复视和改善眼球运动。手术时机是眼病进入非活动期至少6个月,眶减压术后需观察3~6 个月。手术方式以松解周围限制及进行相关眼外肌后徙术为主。术前多次检查确定斜视角,必要时行MRI检查确定受累眼外肌,术中行牵拉试验进一步确认纤维化眼外肌的运动障碍是成功治疗的关键。GO限制性斜视的手术量不能按常规斜视手术量设计,对于多数病例以术毕时轻度欠矫为宜。以常见的限制性下斜视为例,下直肌后徙4~7mm是多数医生选择的手术量,以保证术后向下注视时无复视。眶减压术后的复视矫正难度大,可能需多次手术。术后大多数患者的双眼单视野范围明显扩大,由于拮抗肌在术后肌张力逐渐恢复,手术效果在术后4~8周逐渐显现并稳定[54]。常见的并发症是下直肌下滑移位,即使再次手术修正预后仍然不佳,这时应该考虑行对称下直肌后徙。欠矫或过矫,尤其是随术后时间延长而出现进行性过矫,过矫的原因还包括对侧眼下直肌的纤维化、调节缝线等。大量后徙有时会导致干眼,严重者可接受羊膜移植。

(3)眼睑手术:眼睑退缩主要表现为睑裂增大、闭合不全、下睑退缩引起的倒睫。眼睑退缩不仅影响容貌,还可因睑裂闭合不全、眨眼频次减少及倒睫而引起眼干、异物感、畏光等不适,发生干眼症、暴露性角膜炎甚至角膜溃疡而影响视力。手术是治疗非活动期GO(病情稳定至少6个月)眼睑退缩最有效的方法,通常在眼眶减压和斜视手术后进行。眼睑手术很少作为治疗暴露性角膜炎和角膜溃疡的患者的急救方法,这种情况通常进行药物治疗或眼眶减压术。牵引上眼睑的上睑提肌和Müller肌与其他眼外肌发生类似的炎症、肥大、纤维化等病理变化。手术通过切除Müller肌和部分上睑提肌来缓解上睑回缩;对于上睑退缩更严重患者,可通过植入异体巩膜、软腭黏膜或人工材料等行上睑提肌延长术[53-54]。严重的下睑退缩常伴有倒睫,引起角膜刺激征,当合并严重上睑退缩时,更易导致危及视力的角膜溃疡甚至穿孔。因此,下睑退缩的手术更具治疗意义。主要的手术方式是行下睑缩肌切断加植入填充物以支撑下移的下睑。眼睑成形术(从体积增加的眼眶内容物中去除过量的眼睑和向前脱垂的眼眶组织)在某些患者中可能有美容作用。术后并发症有欠矫、过矫、双眼睑裂高度及睑缘弧度不对称、上睑皮肤皱折及位置改变以及植入物脱出等。

眼睑退缩的其他治疗方式如A 型肉毒素注射,但效果只能维持3~5个月,需反复注射,且有复视和上睑下垂的风险,目前应用较少;发生严重的角膜炎和角膜溃疡时,眼睑缝合术、羊膜覆盖术等也是常用的治疗方法。

GO诊疗流程见图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