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市民化稳步有序推进,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二)人口市民化稳步有序推进,八千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性通道全面打通,配套性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落户更加便利、预期更加稳定,人口管理向自愿落户、自由流动迈出坚实步伐。

1.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落地。2014年,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并相应调整了城市规模划分标准,推动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31 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全部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或意见,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除人口流入较多的少数城市外,大多数城市已经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许多中小城市基本实现落户零门槛。武汉、成都、郑州、西安等特大省会城市全面放宽对重点人群落户限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超大城市建立了公开透明的积分落户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8000 多万农业转移人口成为城镇居民,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2012 年的35.3%提高到2017 年的42.35%,户改效应正在加快显现和释放。

图示

图2-1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图

2.居住证制度加快建立。2015 年底,国务院颁布《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可依法享有6 项基本公共服务和7 项办事便利,居住证制度已于2016 年1 月1 日起全面实行。所有省份全部出台居住证实施办法,所有城市和县均已发放居住证,基本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2016—2017年,全国共发放居住证5400余万张。在《居住证暂行条例》明确的公共服务和办事便利基础上,部分有条件地区进一步增加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享受的公共服务种类,一些地区居住证附带的公共服务项目超过30项。(https://www.daowen.com)

3.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加快覆盖常住人口。农业转移人口重点关注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扩面提质。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80%左右,享受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的为6%,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可携带,2017年,30个省份15万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每年培训农民工2000万人次以上。建立“四统一”(指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六统一”(指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统一),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顺利开展。绝大多数市县将进城落户农民和稳定就业农民工纳入公租房保障。

4.配套政策体系加快形成。围绕“人地钱”挂钩,出台《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等关键性配套政策,部分地区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和配套方案。农村“三权”维护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出台《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等,各地都明确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农村“三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