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成效
2026年01月15日
二、主要成效
(一)提升了人民群众获得感。通过拉平差别、“赋权增利”,基本消除了城乡户籍待遇差异,城乡居民公平享有教育、就业、社保、医疗、住房等各项公共服务权益,全面提升了农村居民公平感和幸福感,促进了社会和谐。户籍制度改革后,“城居医保”与“新农合”并轨,参保的农村居民缴费没有增加,但报销额度却提高了5 ~8 个百分点。2015 年3 月,下渚湖街道(原三合乡)一村民遇车祸身亡,按照城乡拉平后的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家属获得赔偿总额48.6万元,如果参照改革之前的农村户口标准,则要少20多万元。
(二)盘活了农村资源要素价值。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全面确权,让农村居民成为拥有完整产权的市场主体,推动了农村产权交易,提高了城乡要素的配置效率,有效激活了农村“沉睡”资产。德清县农村综合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已经完成农村产权交易超过1000 笔,金额超过2 亿元。如新市镇一集体鱼塘使用权通过交易中心公开发包,租金从原来的5.6万元提高到30万元;洛舍镇砂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全省首宗公开拍卖达到每亩每年1.44万元。(https://www.daowen.com)
(三)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户籍制度改革彻底消除了农村居民进城镇落户、创业以及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后顾之忧,实现了农村居民可以“带权进城”,从体制机制上进一步破除了农村居民与第一产业的束缚关系,促进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拓宽了农村居民就业增收渠道。全县农村土地流转面积22万亩,流转平均价格达到每亩每年1000元,最高达2000元,全县农地流转率达到76%,近1.5万农村居民摆脱土地束缚转产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