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5 新型研发机构的退出机制

4.2.5 新型研发机构的退出机制

新型研发机构的退出机制是指依照绩效综合评议结果,对不再符合新型研发机构标准的研发机构撤销新型研发机构试点单位资格。河北省对新型研发机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设立、谁撤销”的原则。目前省科技厅既是新型研发机构的认定者,也是不合格新型研发机构的撤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