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法则在身体与思想上的应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2日 版权声明
这些法则在身体与思想上的应用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生物的机能和生物意识的机能是否的确是分层的,而这个机能又是否服从于在连续层次上运转的不同法则的共同支配。

物理律和法学律不赞成将意识归因于任何由它们支配的过程,因此,意识的存在证明了参与有意识的生物体运作的不仅仅是无生命物质的法则。

在物理和化学领域之外,尚有两种基本的生物法则。与机器类似,有机体的结构和功能是由支配物理和化学法则无能为力的边界条件的结构和运转法则决定的。我们可以称其为物理王国与化学王国之外的结构法则。在本文中,我已多次解释,在此不再冗言。〔5〕

还有一些其他的有机体机能是物理和化学法则所无法涵盖的,例如形态遗传学领域的作用,对其原则最清楚的表述应属沃丁顿提出的“外成表现”(epigenetic landscapes)。这显示了正如同重物的运动受势能梯度的控制一样,胚胎的发育是由潜在外形的梯度所控制的。〔6〕我们可以称其为有机领域的法则,或者叫机体法则。

大部分生物学家都会宣称一切结构法则和有机领域的法则皆可还原为物理规律与化学规律,但我却找不到此种断言的根据——甚至无法理解其含义。因此,我对这种说法是不以为然的,如今,我认为生物学中真实起作用的是上文所述的两种法则。

生物存在于一个层级体系中,每个层级皆有自己的结构法则和机体法则。在精神层面,言传推论呈现着固定精神结构的运转,而在意会认知中,我们则遭遇思想的整合力(integrating powers)。在一切有意识的人类思考中,这两种模式相依相存,同时,关于言传的精神运作是基于固定的神经网络,而意会整合的根据则主要在有机领域之中的假想完全是合情合理的。我还假定,这两种法则在机体内互相交织,正如它们在思考中的对应物那样。

这篇文章旨在将身体与思想之间的联系诠释为意会知识中支援性部分与焦点性部分之间的联系的一个范例。当注意力投诸其本身上之时,任何支援性的元素都将失去意义,这个事实解释了另外一个事实,即当我们在有意识的活动中检视机体的时候,无法在机体器官里找到意识留下的痕迹。此时,我们失却了对支援性部分作为意指焦点的角色的把握。运用这个法则,就可以来完成我们的研究计划。

我们已经明白,内居到他人的表情和行为之中,我们就能认知他的思想;而只有当我们将注意力聚焦到这些人体的工作中,并进而将之作为单纯的对象时,我们才可能丧失对主题思想的把握。不过,一个持续地观察某个正在实施“看”这个动作的人的眼睛里和大脑中发生的事情的神经生理学家,总是无法在这些神经活动中观察那人自己究竟看到了什么。我们必须探究一下,为何神经科学家无法内居到这类身体活动中去,就像他内居到主体的表情或智力活动中去一样。(https://www.daowen.com)

我们可以注意到,后一种内居的能力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它使我们能只读取他人思想里的意会想法:那些能恰如其分地归因于神经系统的机体过程的思想和感情。而只有从人的口头言语中,我们才能获知其言传想法——那些符合解剖学所认定的神经系统之固定功能的想法。这种言语的意义是人造的;尽管它最终仍得基于指向意会经验的实证,但这种言语毕竟并未直接诉诸于自然的思想。人的内居天赋是渐变的,就如同地面上看不见的史前遗址被逐渐辨识出来一样。人之所以无法以他人实践神经过程的方式实践他人的神经过程,或许就与这种渐进的内居变量息息相关。

从而,我们得出以下要点。人类能进行与经历有意识的身体运作——包括神经系统运作——的天赋,奥秘就在我们能完全内居于它们这一事实。除了我们自己之外,没有人能直接地内居在我们的身体内,完全了解它的有意识的运作;不过,他人也能在某种程度上经历我们的意识,以其从外部内居于我们之思的外部工作的程度为限。通过内居于我们的表情和行为中,他人能相当有效地经历我们之思的一些意会工作,这种内居能力基本上是与生俱来的。与此对应,他人对我们言传之思的了解只能靠内居于我们的言语表述之中才能实现,做出表述和理解表述又都是建立在人为的习惯之上。客观化的做法——无论是将他人的手势客观化还是将他人的言语客观化都将消解我们在这些手势和言语之中的内居,破坏它们的意义并且削减通过它们传达出来的信息。正如神经心理学家观察到的那样,神经系统总是客观化的,它只能通过指向某个行为或者指向我们藉由内居而理解的报道而间接地向观察者传达它的意义。

意会认知的逻辑和分层实体的本体论法则在此独立地衍生出来,互为因果。我们并且发现意会逻辑令我们能够理解分层实体。这一点向我们表明,理解某个分层实体的高级法则只能通过内居于高级法则运转其中的低级法则的边界条件中而实现,从逻辑上看,这种内居与将注意力全然固着到统治低层次的法则上的做法是相互抵触的。将这种双层次理论——在该双层次中,思想的高级法则的运转依靠生理学上的低级法则——应用到思想与身体中去,我们可以得出3个结论:

(1)任何生理学观察都无法令我们理解思想的运作。当我们对诸如生理学上的机械过程和机体过程等进行观察的时候,总会发现自己一无所获。

(2)同时,我们发现生理学的法则、甚至包括它们赖以存在的化学的和物理学的低级法则都无法改变思想的运转。

(3)不过,正因为思想的运作有赖于低级身体法则的运转,体内的逆向变化会扰乱思想,体内的有利变化也可能给思想提供新的机会。

整合在意会认知里的作用方式及生物体的机体不可逆原则的存在,与威尔士(Francis Walshe)就综合精神力量的存在提出的观点一致,是无法用解剖学上的中枢神经系统固定不变的结构来解释的。〔7〕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