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综合防治
2025年09月26日
四、综合防治
综合防治是对有害生物进行科学管理,从农业生态系统总体出发,根据有害生物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充分发挥自然控制因素的作用,因地制宜协调应用必要的措施,将有害生物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以获得最佳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综合防治的特点:一是从生态全局和生态总体出发,以预防为主,强调利用对病虫的自然控制因素,达到控制病虫发生的目的。二是合理运用各种防治方法,使其相互协调,取长补短,它不是许多防治方法的机械拼凑和综合,而是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最佳防治方案。综合防治并不排斥化学防治,但应尽量避免杀伤天敌和污染环境。三是综合防治并非以“消灭”病虫为准则,而是把病虫控制在经济允许水平之下。四是综合防治并不是降低防治要求,而是把防治技术提高到安全、经济、简便、有效的高度。五是在治理策略上从重视外在干扰,发展到依靠系统内在的调控。六是治理目标从减少当季的病虫害损失,发展到长期持续控制病虫害,强调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协调统一。综合防治措施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以农业防治为基础,协调运用生物防治、物理及生化诱杀技术和科学用药等,逐步实现病虫害的可持续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