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制度
现行的大学生就业制度由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方针政策、就业管理制度和就业服务保障体系等内容构成。
(一)方针政策
我国现行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运用“贯彻统筹安排、合理使用、加强重点、兼顾一般和面向基层,充实生产、科研、教学第一线”的方针,遵循“在保证国家需要的前提下,贯彻学以致用、人尽其才”的原则,采用“实行国家宏观调控,学校和各级政府推荐,学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模式。人事组织部门针对当前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现状,还制定了一些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具体政策。
1.劳动、人事政策
人事组织部门制定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的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编制部门,为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的乡镇下达部分周转编制,用于接收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
(2)各地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鼓励各类企业根据实际需要招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企员工享有同等待遇。
(3)加快建立并完善技术技能岗位准入制度,扩大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空间。根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特别是地(市)县、乡级机关录用公务员,要严格坚持“凡进必考”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人员,应主要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4)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对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5)离校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有就业愿望但在一定时间内仍未就业者,可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劳动保障和人事部门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
(6)对每个登记失业的毕业生,劳动部门承诺在3个月内免费提供一次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提供3次基本适合的岗位需求信息;对申请参加职业资格培训和见习者,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失业时间较长或家庭生活困难的毕业生,要重点帮助其尽快就业。
(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文件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各地在考察用人单位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的基础上,将条件合格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确定为见习单位。
2.户口政策
针对大学生实施的户口政策也是一种便民政策,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对用人单位跨地区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省会城市、副省会城市、地级市应取消户口限制,简化有关手续。
(2)国家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聘用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要放宽建立集体户口的审批条件。
(3)取消对接收高校毕业生收取的城市增容费、出省(自治区、直辖市)费、出系统费和其他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政策。
(4)公安部门对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所持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用手续、劳动合同和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办理落户手续。(https://www.daowen.com)
(二)就业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就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人事代理制度和劳动合同制度。
1.人事代理制度
人事代理制度就是政府人事部门所授权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受各类用人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代为管理与办理人事关系和人事业务,提供人才社会化服务。人事代理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事管理制度的创新。对毕业生而言,实行人事代理有利于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解决毕业生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各类毕业生合理流动和发挥作用,实现毕业生的社会价值。
2.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建立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也称劳动契约。劳动合同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律制度,它包括有关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劳动合同的管理等一系列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就业准入制度等
就业准入制度指中国为了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加强对持证上岗的管理,制定的准入制度。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职业(工种)的劳动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并向社会发布。
(三)就业服务保障体系
1.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
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的宗旨是为大学生就业服务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方便快捷的指导和服务,其功能有信息服务、就业咨询服务、职业指导服务、职业介绍服务、职业培训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等。构建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是全国高校面临的一个全新的课题,目前高校并不能为广大毕业生提供真正意义上的就业指导与服务。
2.劳动关系调整体系
劳动关系调整体系是劳动就业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不仅是在用工行为和就业行为市场化之后协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关系的需要,更是当前深化企业改革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劳动关系调整就是对供需双方在生产和工作中的义务与权利、合作与冲突等相互交织的各种关系(如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等)予以调整。劳动关系调整体系一般由政府用人单位及员工组成。
3.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保障各有机部分组成的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总体。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支柱,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的“安全网”,它对社会稳定、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4.法律法规体系
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规范就业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权益,使大学生可以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下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