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卫生院转制问题的研究
目前,关于乡镇卫生院转制问题的研究主要可以概括为理论性和实践性两大类,有些学者关注乡镇卫生院服务供给模式,有些学者关注乡镇卫生院转制的背景性因素,有些学者则从实地调研出发,探讨乡镇卫生院转制实践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对策。
1.乡镇卫生院转制的制度背景研究
吴华章将乡镇卫生院转制放在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大背景下进行探讨。乡镇卫生院改革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社会、经济、文化以及卫生院内部经营机制等诸多因素。从乡镇卫生院作为农村社会系统的一个子系统的实际出发,体制性约束因素构成了卫生院改革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乡镇卫生院改革必须透彻了解体制性约束因素的影响,并据此制定可行的改革方案。乡镇卫生院的制度性约束因素主要有农村行政管理体制、农村经营体制、农村财政税收体制、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体制、药品流通体制、农村金融体制等,这些体制性因素规定着乡镇卫生院改革的制度安排和路径选择。
2.乡镇卫生院转制的方向研究
有些学者认为根据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现状与特点,乡镇卫生院转制还是“政府主导型”;有些学者则提出在乡镇卫生院转制中放开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医疗服务,同时保留市场机制失灵的公共卫生服务。
在《从乡镇卫生院改制看政府微观经济职能定位》一文中,张恒龙通过研究发现,无论改制采取何种形式,在乡镇卫生院改制过程中,当地政府始终发挥着主导作用,这种改制完全可以说是“政府主导型”或“自上而下型”的改革。同时,作者总结了在乡镇卫生院改制过程中政府主要作用的5个方面:一是政府首先意识到乡镇卫生院存在的问题及其在农村卫生工作中的重要性,并由政府提出改革的动意和要求;二是政府根据社会需要和国家政策把握改革的时机,并确定改革形式和目标;三是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乡镇卫生院改制试点的具体实施方案;四是政府始终直接领导改革,把握改革的进度;五是政府动员社会各主体力量配合卫生院改革,并对改革效果进行评价和总结。张恒龙进一步指出,地方政府主导乡镇卫生院改革是当前我国农村卫生体制改革过程中一个显著特点,同时将这一特点归因于我国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现状。最后提出了两点对策建议,即我国政府可支配财力有限,对于医疗卫生服务产品,政府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要根据现阶段条件,制定相关规则,使卫生服务的供给更有效率,并兼顾公平。
杜乐勋提出了乡镇卫生院体制改革的目的,就是要正确适应市场经济环境,坚决把可以进入市场参与竞争、自收自支的医疗卫生服务放出去;坚决把市场机制失灵的公共卫生服务保留下来,要和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大队、健康教育所、妇幼保健所一样,把办成一级医院和乡镇医院的乡镇卫生院改制为公共卫生机构,改名为乡公共卫生院,其预算收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而要实现上述目的,政府财政一定要加大对公共卫生院的政府投入。同时,他具体指出了乡镇卫生院转制的方法和步骤:第一步,把乡镇卫生院的医疗部分放出去另组建乡医院或乡诊所,也可以反过来把乡镇卫生院中间的防保人员分出去另组建乡公共卫生院,留下的人员组建乡医院;第二步,逐步减少对乡医院的经费拨款,逐步增加对乡公共卫生院的经费拨款;第三步,对乡医院实行产权制度改革,可以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制和托管经营制,也可以有偿转让给民间资本,在有偿转让时要善于利用市场机制拍卖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易地盘活。收回的资本力争保值,用于建设公共卫生院。(https://www.daowen.com)
李曦、刘豪从经济学视角出发,指出乡镇卫生院产品具有价格排他性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双重属性,比较现有4种供给模式的优势和劣势,进而提出了乡镇卫生院产品供给的衍生性模式。作者列举的具体供给方式主要有4种:第一,政府所有并直接提供,在计划经济时代,普遍采取这种方式;第二,由非营利性组织提供,这种方式西方发达国家较多采取;第三,政府所有,与私人部门签订合约,由私人部门经营和提供;第四,私人部门所有和提供,政府管制。就目前的社会情形和改革趋势而言,作者认为在具体操作时应充分发挥4种模式的优势,避免劣势,建立一种融合衍生型的供给方式,即以保持产权国家所有为前提,以市场供给为主,国家补贴为辅,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作者对于如何建立衍生性模式,提出了4点建议:一是乡镇卫生院产品具有私人产品属性,可以定价销售,进行市场交换,但同时又具有公共产品性质,所以在引进市场化的过程中,乡镇卫生院产权的归属不能随意变动。二是外部效应内在化。乡镇卫生院产品作为一种价格排他性公共物品,具有正的外部效应。具体操作方法是:按照该种产品的外部边际效应的大小发放矫正性的财政补贴,将其私人边际效益提高到与社会边际效益一致的水平,以此实现正的外部效应内在化,降低农村居民消费时支付的净价格,增加农村居民对其需求,进而将供给调整至社会边际效益与社会边际成本相等的最佳水平。三是立足规范,强化监督。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能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但以市场供给为主的融合衍生型供给方式难以满足完全竞争的条件,导致市场资源配置可能出现扭曲,因此政府的有力监督和规范是必需的。此外,乡镇卫生院防保和公共卫生两大职责的落实也需要政府对市场供给为主导的融合衍生型供给方式给予全过程的动态监督和规范。四是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公共部门应加强与乡镇卫生院经营者的沟通与协调,使其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不能像企业一样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应以医疗卫生工作的社会效益为主要目标,为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3.乡镇卫生院转制的实践性研究
在乡镇卫生院转制的研究成果中,部分学者关注某些地区乡镇卫生院具体的转制过程、转制中的成功经验、出现的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研究。
李鲁、姜敏敏等主要探讨了在乡镇卫生院以股份合作制方式进行的转制过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措施。作者将转制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概括为8个方面,即思想认识保守、融资限制、国有资产流失、配股比例不稳定、内部利益最大化、民主监督乏力、人事管理滞后、法制规范不健全,同时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剖析的基础上,提出了明确指导思想、转变思想观念、遵循基本原则、严格资产评估、坚持非营利性、界定个人股权、合理分配结构、制定政策法规、完善制约机制以及加强政府领导等建议。
在《拍卖转让部分乡镇卫生院的调查和思考》一文中,李卫平调研了辽宁省海城市乡镇卫生院转制情况。作者通过实地调研,分析了海城乡镇卫生院实行出售转让方式的外部环境和内部因素,即海城市以市场方式满足了卫生院发展的条件,出售转让受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的限制,乡镇卫生院产权转让后债务清偿责任明确,部分乡镇卫生院的出售转让有利于提高卫生服务供给的整体效率。李卫平进一步提出了3点提示:一是卫生院可以实行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经营方式,出售转让并不是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唯一道路,其原则应是有利于农村卫生发展,有利于农民得到基本医疗保健。二是市场是趋利的,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私人愿意办而且能办好的事,在规范市场规则的前提下,政府可以让民间资本去办。但是,对于偏远、贫穷乡镇的卫生院,私人是不愿意投资的,就应由县、乡两级政府投资建设,在改革人事制度、转变经营机制的同时扶持其发展,以保证贫困地区农民的基本医疗保健,这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三是应根据地理环境、病源流向撤并重复设置的卫生院,重新调整中心卫生院的布局,并由县级政府对中心卫生院投资和委派院长,有重点地保证几个医疗中心,其他多种经营形式的乡镇卫生院只要能承担一般急救和门诊医疗,就可以从功能配置上保证向农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
胡毅烈通过对淳安、萧山两个县区乡镇卫生院的考察,总结归纳出乡镇卫生院转制的主要特点和重要启示。作者指出,改革的主要特点是实行租赁承包后乡镇卫生院应坚持5个不变,即卫生院作为公益性卫生事业的性质不变,原隶属关系不变,承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职能不变,职工原身份(全民、集体、合同工、临时工)不变,政府对卫生院实行财政补助政策不变;承租人必须是乡镇卫生院在职职工(包括在册乡村医生),具有医学中专以上学历、持有执业许可的非在编医务人员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后亦可应聘;改制方案必须充分考虑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农村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作者还归纳了两县区乡镇卫生院实践的成功经验,为日后的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很好的借鉴。胡毅烈认为,淳安县的“动产卖断,不动产租赁”和萧山区的租赁经营是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的一种成功探索。之所以成功,是因为这是一种乡镇卫生院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有益尝试。淳安、萧山的做法有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所有权未改变,仍属国家或集体所有。只是使用权转移给通过严格条件和程序,经过公开、公正、公平的方法招聘的承租人(院长),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这样就避免了产权卖断变成私有的民营营利性医院后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如因基于期望获得丰厚回报的心理,淡化弱化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思想,甚至出现拼设备、基础设施,最后导致卫生院倒闭;医疗服务有可能变成一种获利的手段,而改变了卫生院原有的具有一定福利职能的性质;产生医疗乱收费的行为,增加农民负担,使农民难以得到应有的基本医疗服务等。
王明东通过将江苏省海门市25所改制医院2002年和2003年的业务收入及职工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各项奖金、劳务费和福利费等所有归职工个人的收入)进行对比,发现改制医院职工劳动效率提高了,但劳动报酬反而下降或未能相应提高,表明转职后职工的利益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通过对职工劳动效率与工资性收入不匹配这一事实的认真分析,作者提出了保护乡镇卫生院职工合法权益的对策建议。总的来说,需要政府、职工自身、经营者和社会的共同努力,即政府应出台相关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交由行使政府职能的劳动、人事和卫生等部门去具体执行;加强对改制医院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护法》,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自身应加强对相关保护职工利益的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明确自己在医院中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社会各界要关心职工生活,宣传国家法规和政策,通过社会舆论监督,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营者和投资人应增强“职工创造财富”的认识,尊重职工劳动,合理确定职工劳动报酬标准。同时,对于如何解决经营者、投资人与职工利益矛盾这一难题,作者提出了4点建议:一是针对部分经营者和投资人急于收回投资成本,在医院收支结余达不到自己理想数值的情况下,克扣职工工资以实现近期收支结余最大化的问题,要强化乡镇医院经营者和投资人长期发展的观念;二是通过各种培训提高改制医院经营者和投资人的综合能力,包括提高其医疗质量管理水平和成本管理水平,从而减少医疗事故与纠纷,节约医疗成本;三是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职工通过参加培训、进修和自学等方式,在诊治过程中为医院降低医疗成本,最终提高自身的劳动报酬;四是制定科学的绩效薪酬挂钩方案,尽可能做到科学合理,比较适宜的办法是采取结余分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