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比赛场地、方法与规则

三、足球比赛场地、方法与规则

(一)足球比赛场地

足球场地长100~110米,宽64~75米,由边线、端线、球门线、中线、球门区、罚球区、角球区、罚球点、中点、中圈、罚球弧等区界构成。场地各界线的宽度不得超过12厘米。球门宽7.32米,高2.44米,角旗高1.50米。

球门线是判断进球的标志线,罚点球时,守门员在球踢出前,必须两脚站在球门线上,不得移动。

中线指平分球场的横线,开球时,双方球员站在本方半场内,当球踢出越过中线进入对方半场时,比赛方为开始。

球门区是指靠近球门的小长方形区域,当守门员在该区域内手中无球或在空中持球时,对方队员不得对他进行冲撞;发球门球时,守门员将球放在球出界一侧的球门区内。

罚球区指球门前的大长方形区域,在该区内,守方的守门员可用手触球;罚点球时,除守门员和罚球队员外,其他队员须退出罚球区和罚球弧外;踢球门球或守方罚任意球时,球必须踢出该区,比赛方为开始,在此之前,对方队员必须退出该区,并距球至少9.15米远。

(二)足球比赛方法

(1)比赛时间。全场比赛时间为90分钟,分为上下半时,各45分钟,中间休息时间一般是15分钟。因故损失的时间,应在该半时补足,具体时间由裁判员决定。在淘汰赛中,两队比赛成平局时,则通过加时赛或互踢点球方式决出胜负。

(2)队员人数。比赛时,每队上场队员11人,其中一人为守门员。国际正式比赛每队最多可替换3名队员;任何其他队员都可与守门员互换位置,但须事先通知裁判员,待死球时进行;被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重新上场比赛。

(3)比赛开始。比赛开始前应用掷币方式选定场地,裁判员发出信号后由开球队一名队员将球踢入对方半场;下半场双方交换场地进行,并由上半场开球队的对方一名队员开球。

(三)足球比赛规则

1.足球越位

当进攻队员较球更接近对方球门线者,即处于越位位置。

(1)越位判罚。在同队队员传球的一刹那,越位队员正在干扰比赛或干扰对方或正企图从越位位置获得利益,则判罚越位,应由对方队员在越位地点罚间接任意球。

(2)越位而不判罚。当队员仅处于越位位置或队员直接接球门球、角球、界外球时不应判罚为越位。

2.足球犯规和不正当行为

(1)直接任意球。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任何一项规定,应由对方队员在犯规地点踢直接任意球:①踢或企图踢对方队员;②绊、摔对方队员;③跳向对方队员;④冲撞对方守门员;⑤打或企图打对方队员;⑥推对方队员;⑦铲球时,触球前触到对方队员;⑧拉扯对方队员或向对方队员吐唾沫;⑨故意手球或用手臂部携带、击打或推击球(除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防守队员在本方罚球区内违反上述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应判罚点球。

(2)间接任意球。队员故意违反下列任何一项规定,应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间接任意球:①队员有危险动作;②不合理冲撞、阻挡;③守门员接回传球;④有意延误比赛时间。

(3)黄牌警告。比赛开始后,队员擅自进出场地;队员持续违反规则;用言语或行动对裁判员的判罚表示不满,延误比赛时间,故意离开比赛场地,及有不正当行为的,裁判员应给予黄牌警告,并判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任意球。

(4)红牌罚出场。有恶劣行为或严重犯规;暴力行为;用污言秽语辱骂对方队员;经黄牌警告后,又出现第二次可警告的犯规,以上情况应红牌罚出场,并由对方在犯规地点踢任意球。

(5)掷界外球。掷球时,队员必须面向球场,两脚均应有一部分站在边线上或边线外,不得全部离地,用双手将球从头后经头顶掷入场内,所掷界外球不能直接掷入球门。

(6)角球。当球被防守队员踢出本方端线时,由对方踢角球。踢角球时,不得移动旗杆,必须将球放在角球区内执行,踢角球可以直接射门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