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的制度价值

三、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的制度价值

民事诉讼拥有独特的多重纠纷解决机制,而民事诉讼也存在其独特的起诉机制,即不告不理原则。民事诉讼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和财产纠纷。而在公民之间、公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和纠纷的审理和裁判中,证据的认定是一个十分关键的要素,法院在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时,法官所运用的证明标准就起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作用。可以说,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在我国民事诉讼司法活动中,在及时解决公民之间、公民和社会组织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妥善处理案件等方面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第一,我们确立一个清晰且完善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有利于鼓励法官进行自由心证,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实现司法的社会价值,使案件纠纷得到正确的处理,更有利于通过正当程序发现真实的法律理念,维护法的权威性。第二,有助于防止诉讼程序的反复和拖沓,如司法实践中时常出现的反复开庭或者久拖不决等问题。民事诉讼中的两个重要的价值就是公正和效率,我们完善证明标准,就是加强对公民的人权保障,也是对民事诉讼法律价值的最好维护。第三,证明标准具有抑制当事人起诉并指示其如何起诉的作用,同时具有促进、引导当事人举证,决定免除证明责任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落实公共政策导向的作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