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约束与民主决策的管理体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一)法律约束与民主决策的管理体制

(1)州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经费基本由州财政拨款。联邦政府不直接管理学校,由州政府管理学校,全德16个州都有自己的教育立法,尽管内容有差异,但对学校如何运行都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学校的公立属性及州政府财政拨款制度,确保了各类教育免费。但近几年有些学校也收费,比如,奥斯特法利亚应用科技大学的学费为每年1000欧元。

(2)学校实行分级管理的体制。学校分级管理主要指校务会及二级学院分级负责制和校、院两级议会约束机制。校长由州议会公开招聘,副校长由校务会选举产生,二级学院的议会决定该院专业设置、系主任及副主任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系主任由议会选举产生,议会成员三分之二不同意就可以换人。系主任不能参加二级学院议会的投票,不能改变议会决定,只能提出建议,多数人同意后才能采纳。(https://www.daowen.com)

(3)内部运转实行教授治校、治学制度。在教授负责制下,校领导只负责行政方面工作,比如教授出国,只需要校长批准就可以,经费由自己的科研经费支出,与学校无关。课程开设、教学组织、研究内容、学生实验课等,都由教授自主确定。虽然责任很大,但体现了学术自由。校长、副校长、系主任、副主任都必须在教授中产生,系议会也是教授占多数。教授治校、治学体现在学校的各级决策中,教授们不同意的事情绝对无法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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