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3 检疫及疫情报告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技能3 检疫及疫情报告

一、检疫

1.检疫的概念 检疫是应用各种诊断方法,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法定疫病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疫病的发生和传播。检疫是一项重要的防疫措施,不仅发生疫病的疫区要进行检疫,在没有发生疫病时也要进行经常性检疫,目的是通过检疫监督,防止动物疫病的传入和传出,保障人类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对外贸易的信誉。自1998年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并配套了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标准、规程。

2.动物检疫的范围 动物检疫的范围是指动物检疫的责任界限。

(1)国内动物检疫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内动物检疫的范围主要是指动物和动物产品。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动物产品是指动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2)进出境动物检疫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进出境动物检疫的范围主要是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动物是指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虾、蟹、贝、蚕、蜂等。动物产品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脏器、油脂、动物水产品、奶制品、蛋类、血液、精液、胚胎、骨、蹄、角等。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诊断液、动物性废弃物等。

3.动物检疫的对象 动物检疫的对象是指动物检疫中政府规定的动物疫病,包括传染病和寄生虫病。动物检疫并不是把所有的动物疫病都作为检疫对象,而是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养殖业和人、畜健康及疫病净化等需要确定。检疫对象主要包括人畜共患疫病、危害大防控困难的疫病、我国尚未发现的动物疫病、急性烈性动物疫病、烈性传染病。农业部(2008)1125号公告将全国动物检疫对象分为3类,一类疫病有17种,二类疫病有77种,三类疫病有63种。

(1)一类动物疫病。口蹄疫、猪水泡病、猪瘟、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非洲马瘟、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痒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绵羊痘和山羊痘、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鲤春病毒血症、白斑综合征。

(2)二类动物疫病。

多种动物共患病(9种):狂犬病、布氏杆菌病、炭疽、伪狂犬病、魏氏梭菌病、副结核病、弓形虫病、棘球蚴病、钩端螺旋体病。

牛病(8种):牛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恶性卡他热、牛白血病、牛出血性败血病、牛梨形虫病(牛焦虫病)、牛锥虫病、日本血吸虫病。

绵羊和山羊病(2种):山羊关节炎脑炎、梅迪-维斯纳病。

猪病(12种):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经典猪蓝耳病)、猪乙型脑炎、猪细小病毒病、猪丹毒、猪肺疫、猪链球菌病、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病。

马病(5种):马传染性贫血、马流行性淋巴管炎、马鼻疽、马巴贝斯虫病、伊氏锥虫病。

禽病(18种):鸡传染性喉气管炎、鸡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病、鸡马立克次体病、产蛋下降综合征、禽白血病、禽痘、鸭瘟、鸭病毒性肝炎、鸭浆膜炎、小鹅瘟、禽霍乱、鸡白痢、禽伤寒、鸡败血支原体感染、鸡球虫病、低致病性禽流感、禽网状内皮组织增殖症。

兔病(4种):兔病毒性出血症、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兔球虫病。

蜜蜂病(2种):美洲幼虫腐臭病、欧洲幼虫腐臭病。

鱼类病(11种):草鱼出血病、传染性脾肾坏死病、锦鲤疱疹病毒病、刺激隐核虫病、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病毒性神经坏死病、流行性造血器官坏死病、斑点叉尾鲴病毒病、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流行性溃疡综合征。

甲壳类病(6种):桃拉综合征、黄头病、罗氏沼虾白尾病、对虾杆状病毒病、传染性皮下和造血器官坏死病、传染性肌肉坏死病。

(3)三类动物疫病(63种)。

多种动物共患病(8种):大肠杆菌病、李氏杆菌病、类鼻疽、放线菌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附红细胞体病、Q热。(https://www.daowen.com)

牛病(5种):牛流行热、牛病毒性腹泻/黏膜病、牛生殖器弯曲杆菌病、毛滴虫病、牛皮蝇蛆病。

绵羊和山羊病(6种):肺腺瘤病、传染性脓疱、羊肠毒血症、干酪性淋巴结炎、绵羊疥癣,绵羊地方性流产。

马病(5种):马流行性感冒、马腺疫、马鼻腔肺炎、溃疡性淋巴管炎、马媾疫。

猪病(4种):猪传染性胃肠炎、猪流行性感冒、猪副伤寒、猪密螺旋体痢疾。

禽病(4种):鸡病毒性关节炎、禽传染性脑脊髓炎、传染性鼻炎、禽结核病。

蚕、蜂病(7种):蚕型多角体病、蚕白僵病、蜂螨病、瓦螨病、亮热厉螨病、蜜蜂孢子虫病、白垩病。

犬、猫等动物病(7种):水貂阿留申病、水貂病毒性肠炎、犬瘟热、犬细小病毒病、犬传染性肝炎、猫泛白细胞减少症、利什曼病。

鱼类病(7种):鮰类肠败血症、迟缓爱德华氏菌病、小瓜虫病、黏孢子虫病、三代虫病、指环虫病、链球菌病。

甲壳类病(2种):河蟹颤抖病、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

贝类病(6种):鲍脓疱病、鲍立克次体病、鲍病毒性死亡病、包纳米虫病、折光马尔太虫病、奥尔森派琴虫病。

两栖与爬行类病(2种):鳖腮腺炎病、蛙脑膜炎败血金黄杆菌病。

二、疫情报告

1.疫情报告制度 动物疫情是指动物疫病发生、发展的情况。重大动物疫情,是指发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的动物疫病突然发生,迅速传播,给养殖业生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危害,以及可能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包括特别重大动物疫情。

从事动物疫情监测、检验检疫、疫病研究与诊疗,以及动物饲养、屠宰、经营、隔离、运输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及时报告。接到动物疫情报告的单位,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处理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上报。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①疫情发生的时间、地点;②染疫、疑似染疫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同群动物数量、免疫情况、死亡数量、临床症状、病理变化、诊断情况;③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源追踪情况;④已采取的控制措施;⑤疫情报告的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动物疫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其中重大动物疫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必要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认定。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负责向社会及时公布全国动物疫情,也可以根据需要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疫情。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动物疫情。

迅速、准确、全面的疫情报告,能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及时发现和掌握疫情情况,快速反应,及时制订防控对策,做好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严格处理,减少损失。

2.疫情报告时限 动物疫情报告实行快报、月报和年报制度。疫情报告责任人可以电话报告,也可以直接到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办公地点报告,还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报告。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以报表形式上报。动物疫情快报、月报、年报的报表由全国畜牧兽医总站统一制订,利用动物防疫网络系统进行上传。疫情报告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疫情报告的规定及本省动物防疫网络化管理办法,认真统计核实有关数据,防止误报、漏报,严禁瞒报、谎报。保证做到及时、准确上报。

↑上一章 ↓下一章
关注公众号获取验证码
复制内容需要验证码(7.99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