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二)

日本的女性没有财产。如前所述,正像谚语所说:“女子无安身之处。”女子根本不可能有私产。有的父亲或丈夫给些钱,也只不过是零用钱,并不能用作社会公益。在关于金钱收支的诉讼中,女子是原告或是被告的事例极为罕见,由此可见一斑。维新以来推行了女户主的新法,以女户主的身份可以成为地主、户主,或公债债权人,允许她们有动产不动产,但这户主也只是名义上的补缺。如果这个女人结婚,或者收了养子,这权利马上就归丈夫或养子。这是惯例。不仅有动产和不动产的稀少,就连身边的东西,她们也很难有支配权。良家女子嫁给别人,若不幸那家家道中衰,就连新娘的衣裳首饰也难免变卖一空。更有甚者,丈夫是放荡的无赖之徒,会把妻子的嫁妆变卖罄尽,然后故作离婚。即使这样,妻子也无处上诉。残酷无情至此已极,但却无可奈何。这固然是极端的事例,并不是说日本的妇女都遭受这样的苦难。立国后日本成了一个文明的社会,有完整的居家之法,保存很多良好的风气。但男子若一意孤行的话,却没有禁止他们这种残酷行为的方法。如果不禁止他们,给他们指出应走的路,那么即使不付诸实施,女子也会毫无依靠,难以保证人身安全。总之,可以说女人是靠男人的恩惠生活的,她们的命运完全在男人手中。

这样一来,女子在社会中地位低下是自然之势了。终身深居简出,仰仗男人的鼻息生活,她们仅负责日常生活,不闻户外之事,不仅屈身居内,就是偶尔外出与人交往,也不能享受与男子平等的待遇。例如,在日本式的宴会上,男女同席,不问身份高低,年龄长幼,都是男子坐上座,女人好像是陪客的一般。更有甚者,就是与至亲骨肉同席,也要退居下位。如此唯唯诺诺,可以说在人伦上也是秩序颠倒的。孔子曰:“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我借用这句话表述日本的男女关系,有事女子服其劳,有酒食男子馔。

这样,我国女子内外都没有责任,地位很低,从而苦乐也很小。千百年来的习惯使她们成了无足轻重的生命躯壳。所以想要使她们身心强壮活泼并非易事。世上对妇女教育众说纷纭,教育本不是无效的,教以学艺则知学艺,使身体运动就能增强体力,但是对这些身体软弱的人来说,只能改变她们的某些局部,只能了解她们发展的程度。我曾说过,若以今日的学校教育法使妇女的身心发达,这无异于希望盆栽的松枝长成参天大树。栽培树木最紧要的是使它有用。盆栽的松树要是施上精好的肥料,再调节湿燥寒温就不难使松树枝繁叶茂,郁郁葱葱,但这美也只是在盆中,不能期望它经过几年后就长成百尺摩天的大树。如果担忧现在的女子无知无识,而用学校的其他手段来教育她们的话,并非徒劳,她们或长于理科文学,或精通法学,在学校与男子比难分优劣,但是离开学校回到家里,又能怎么样呢?在家无财产,出外无地位;住的是男人的家,养的是丈夫的孩子。没权没钱没儿子,仿佛寄生在男子家里一样。她们学到的知识学艺又有何用?理学文学这般无用,法学又该如何?不仅没用,在社会风气的影响下,女子说法律论经济只能给自己带来不幸。如果知识被闲置无用,就和机器一样锈蚀掉,最后想用也不能得心应手。所以,看那些声称受过教育的女子,一旦嫁人后就会变得与平常的妻子没有区别了,不能崭露头角,学的知识也会随着时光一起被消磨光。有人评论说,这是由于婚姻把学问荒废了。如此这般辛苦得来的学校教育,似乎不值盆栽之劳。无论如何,栽培矮松可保其长期枝繁叶茂,而学校教育的本色却不能持续保持到校外,更何况学校沿袭儒教遗风,又带有佛教色彩,说什么女子与小人相近,女子无才便是德,五障三从罪,泽苦女人身。她们长期受压迫,被灌输淑德与谨慎,其流弊必然妨碍耳目口鼻的敏锐。这难道是很好的教育方法吗?它只能残害女性的身心发展。(https://www.daowen.com)

学校教育既不足恃,但用什么方法才能使女子活泼起来呢?我不完全赞同西方诸国的女子教育方法,对她们学校以外的男女关系也不尽佩服,但是,若考察她们操持家务和社交的大体情况,就可以看出,西方妇女的责任很重。妇女当然也有当家做主的,即使平常的夫妇居家,妇女也有自己的财产,不一定都让丈夫把这些财产据为己有。人类社会最有力量的是财力,权由财生,财为权源。西方妇女很多都是有财的。大权在握的也决非偶然。既有权力,处理自己的财产也就有了很大的自由。居内交外都可以独立,不必依仗丈夫的鼻息。代代相传,遂成习惯,妇女不仅在家免受丈夫的虐待,而且夫妇不失配偶之实。凡是男子所干的事,没有禁止妇女干的;有学识的可以以文章鸣世,有文华的可以以才干闻名。以少许的教育就足以受用终身,还有进而从政的妇女,也会使社会舆论刮目。责任如此重大,苦乐也自在其中,就是不想使身心发展也不可能。我所希望的,我们日本的妇女前进的第一步,就是要使她们像西方妇女那样,但这些不是仅仅依靠学校教育就可以实现的。

明治十八年(18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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