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发展
毛泽东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在运用中传播,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与中国革命的实践相结合,解决中国革命问题,又在革命中不断总结经验,提出新问题,解决新问题,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作了进一步发展。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主要做出以下五个方面的贡献:
1.建立农村革命根据地,夺取全国政权理论
1927年毛泽东领导了秋收起义,在井冈山建立革命根据地。党的六大制定了反帝反封的政策,实行土地革命。这一举措,是对国家学说的重要发展,即在农村建立根据地,再夺取全国政权。
1927年南昌起义后不久,毛泽东同志根据被剥削阶级没有武装这一基本事实,提出“枪杆子里出政权”的著名论断。这个论断是说,在中国,被剥削的工农大众,要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国家,必须通过武装斗争。这个武装斗争,主要指夺取革命政权。1928年10月,毛泽东同志总结了井冈山斗争的经验,分析了中国的形势,提出“工农武装割据”思想。他指出:“虽有很好的工农群众,若没有相当力量的正式武装,便决然不能造成割据局面,更不能造成长期的和日益发展的割据局面。”[55]在写给中央的报告《井冈山的斗争》中,对工农武装割据存在和发展的条件,毛泽东又作了补充,如利于作战的地势、足够给养的经济力等。关于割据地区的政权,毛泽东明确指出其性质是工农民主政权。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毛泽东指出中国工农红军的建立是促进全国革命高潮的最重要因素。
由此可见,毛泽东这个时期已经形成农村包围城市,待时机成熟夺取全国政权的思想。武装夺取政权是毛泽东对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思想的进一步发展。他在理论运用过程中,与中国现实情况相结合提出新理论,再进一步指导实践发展。这个时期关于革命根据地的经验,对后来建立抗日根据地有直接的指导意义。
2.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性质、任务和“三三制”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结合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形式,毛泽东进一步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
毛泽东很重视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问题。他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指出:“在抗日战争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个抗日根据地内建立起来的抗日民主政权……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之下的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56]很明显,抗日根据地的政权性质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的专政。关于政权性质,毛泽东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中,将其表达为“民族统一战线”的政权。
为了保证抗日根据地的政权建设,共产党员、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的“三三制”政权组织原则被提出。[57]为了在各个根据地更好地贯彻落实这项制度,在政权组织上体现政权的性质,毛泽东还提出以合作的态度对待愿意和共产党合作的人;提倡民主作风,遇事先和党外人士商量等意见。除此之外,他还指出,抗日民主政权的的任务是“反对日本帝国主义,保护抗日人民,调节各抗日阶层的利益”[58]。
毛泽东的上述思想,已被历史实践反复检验。证明了这些理论不仅是科学的,而且是正确的。它不仅继承了土地革命时期红色政权建设的经验,而且积累了许多新的经验,对国家思想的发展极为重要。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毛泽东同志关于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的理论,是新民主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意义重大且影响深远。
3.新民主主义理论和人民民主专政理论(https://www.daowen.com)
新民主主义阶段是毛泽东根据中国的实践经验提出的社会发展阶段。他说:“现在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们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59]换句话说,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是国体问题;政体要与国体相适应,表现为民主集中制。这样的国家是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国家,它是一种过渡的国家形式,然而在中国,却是不能跨过的必要阶段。无疑,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创造性的运用和发展。
《论人民民主专政》是毛泽东对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另一贡献。在这篇文章中,他全面论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关于无产阶级利用国家机器镇压敌人的思想。文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毛泽东认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60]这是马克思主义学说史上第一次用“人民民主专政”概念表述无产阶级国家性质。毛泽东还强调,国家除了利用暴力手段镇压敌人,还要培育人民对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同时也不能忽略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特殊教育。
由此可见,相比《新民主主义论》,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将国家理论进一步发展,表现在:第一,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要担负起教育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任务,特别强调了要耐心教育农民,同时要对民族资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与提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是过渡的国家形式相比较,这显然前进了一大步。实质上,这一表述已经包含了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可以履行无产阶级国家任务的思想。第二,阐明了民族资产阶级在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中的地位,这也是新的理论内容。
4.关于军队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和作用
毛泽东在革命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中关于军队在国家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作了深刻的阐述和重要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把设置公共权力,且这种权力同民间武装力量不同作为国家和氏族的区别之一。恩格斯说过:“国家的本质特征,是和人民大众分离的公共权力。”[61]“构成这种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设施”[62]。换句话说,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军队。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反复指出,剥削阶级少数之所以能够维护对被剥削阶级多数的统治,就是依靠他们掌握的军队。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正是根据军队的阶级属性,认为无产阶级革命应当打碎剥削阶级的官僚军事机器。
毛泽东同志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关于军队的观点,在中国革命的实践过程中作了进一步发展。毛泽东同志在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巴黎公社失败的经验,认为革命的关键问题就是武装夺取政权。中国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军队作为战争的主要组织形式尤为重要。毛泽东还着重指出,共产党员不能争个人的兵权,但一定要争党的兵权,人民的兵权。这样就保持了军队无产阶级立场,保证了国家无产阶级性质,只要不变质,就可以保证国家的最高权力属于人民。这些理论是在中国特殊情况下,对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的创造性运用,对新的革命实践作出的高度的理论概括。
5.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发展
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毛泽东探讨了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问题,提出人民民主专政需要进一步发展的观点。
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表现为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矛盾。其中,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矛盾,要采用专政的办法予以限制;人民内部矛盾不是对抗性的,要采用民主的方式予以化解。除此之外,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表现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解决要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作为马克思主义者,应坚持运用唯物主义辩证法,不断化解出现的矛盾,从而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和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对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首先应当巩固它,人民对于推动它的发展只能在这个制度规定性范围内进行,而这种发展表现为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制度的不断完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改革逐步完成。针对出现的问题,解决时要抓住主要矛盾,在两种矛盾中,人民内部的矛盾是主要的,因此要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由此可见,在中国革命的实践中,毛泽东总结革命经验,在无产阶级争得政权、统一战线与国家的关系、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理论、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等方面,都为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增添了新的内容。他所做的贡献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国家理论必须珍视的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