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权力属于人民与从严治党的理念
腐败现象是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其实质就是权力拥有者利用权力达到满足私欲的目的,即以权谋私。政治权力是社会发展的必要条件,其存在具有客观必然性。虽然腐败的产生与权力相生相伴,但是政治权力本身并不会直接导致腐败。只有当权力的拥有者背离了权力运用的宗旨,发生了政治权力的私人运用现象,才会导致腐败现象的发生。腐败和权力始终缠绕在一起:权力异化会产生腐败现象,而权力腐败又会加剧权力异化,这种恶性循环,就是权力与腐败的怪圈。
综观人类历史,随着剩余产品的出现和商品交换的发展,私有制产生。人类早期的腐败现象表现为政治权力向私利的转变。私有制的产生和权力的异化似乎是互为因果的,而且相伴而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货币,货币可以同一切商品交换,表现其他一切商品的价值,于是,腐败现象由权物交易发展为权钱交易。权力与资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结盟成为可能。权力的满足是一个过程,人们对利益的追求是无止境的,然而任何权力的作用范围都是有限的。于是,掌权者有限的权力与个人无限的利益满足之间形成对立:一方面,通过压制个人私欲限制权力的滥用;另一方面,通过限制权力来压制私欲的膨胀。前者运用的是道德手段,后者运用的是法律的举措。有效地遏制权力腐败,必须把二者结合起来,互为补充。
当前,理论界对腐败的研究颇为深入,究其发生原因,学者们有不同的理解,这些角度都是廉政改革可以参考的逻辑起点。从阶级斗争理论角度分析,腐败现象源于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权力掌控者之所以会腐败,是因为他们忘记了全人类奋斗的目标,放弃了无产阶级的阶级立场;从传统道德论角度分析,腐败现象的发生与道德缺失相关,个人道德堕落是腐败发生的根源;从文化论角度分析,中国的传统文化中蕴含腐败因子,熟人社会以及人情关系使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经典寻租论则认为,腐败是政治权力过度干预的结果;新制度理论认为,腐败是由于制度的缺陷造成的,制度缺失给腐败行为提供活动空间。虽然不同的理论从不同的角度予以解释,但我们始终不能把腐败归结为中国特产,也不应对此持悲观态度。中国的腐败现象绝不是社会制度的产物,任何一个国家都难以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无法逾越的阶段性难题,然而腐败问题终究会随着国家治理水平的提高而逐步得到解决。
中国改革选择了市场经济方式发展社会生产力,主要是基于我们的生产力水平落后于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以解放全人类为己任,如果生产力水平长期低于资本主义阶段就会形成人们对政治权力的质疑。因而,中国改革引入市场经济方式发展生产力。按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原理,较高的生产关系应适应较高的生产力发展水平,中国改革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前提下,选择了社会主义发展道路,这无疑需要政治权力的保证,以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发展底线,此时的政治权力逐步呈现强化的趋势。正如列宁所说:“在工农政权和苏维埃制度的基础上赶上别国人民”[30]。不能否认,一部分人先富政策的实施,不仅提高了社会生产力的水平,而且人民大众的生活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但伴随大量社会财富积累的同时,贫富分化现象日益严重,社会矛盾与日俱增。执政党作为掌握政治权力的主体力量,占有大量社会资源,当权力和资本结合,就会在不同区域和范围内造成利益垄断,其危害性甚至波及整个民族。随着政治权力进入市场经济,权力腐败现象愈发严重。社会主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社会制度,若要实现人类理想社会,政治权力的干净运行成为当务之急。总之,国不除腐败,无以立国;党不除腐败,无以立信。(https://www.daowen.com)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中国快速发展,成绩斐然,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能力,其水平得到社会认同,这为遏制权力腐败提供了有力的条件。但权力净化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本书认为,人类进入的社会关系越广泛,对政治权力的依赖性就越强。因为政治权力可以更好地规范社会关系,使其呈现出有序化、合理化。权力作用如此之大,但其本身运用的合法性又成为一个新的课题。权力监督会永远存在,针对不同主体、事物,权力监督会形成不同的机制。一方面,社会主义倚重权力;另一方面,权力本身不能无限,即限制权力。不管是党内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其最终目的都是期待社会主义政治权力能够正常运行、良性发展,并呈现出积极成果。当然,监督过程中的疏漏现象不可能绝对防止,一种事物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同时,也会显露出负面意义,而难题的不断解决就是人类不断前进的过程。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价值理念的宣示:国家权力由人民享有,政治权力的行使要以保证人民的根本利益实现为最高价值原则,因而中国共产党人要强化“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全面从严治党。
前文已述,全面从严治党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价值原则的认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明确了市场和政府两大要素,其中政府的政治权利核心就是执政党。从某种意义上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对政治权力的规范。政治权力在市场中发挥作用要遵循自己的价值目标,即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权力资源并非服务于自身,不能把个人目标同社会目标混为一谈。与此同时,执政党人虽然应当看重社会利益,但也不能没有个人利益,提倡共产党员要在根本问题上树立顾全大局、舍己为人的精神。当然,这种要求不是针对普遍社会的,而是适用于共产党员的,所谓党纪严于法律,认可这一点便成为共产党员入门的最低标准,是否加入党员行列就成为个人的选择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治权力发挥了空前的作用,而这种权力的规定性是依靠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理念,遵循最高的价值原则来体现的。共产党人有共产主义的共同理想,受社会主义信念支配,应当在道德上守纪守法。孟子说过:义者大利也。无论是法律标准,还是道德标准,严格说起来都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的。但是不同社会成员适用程度不同,执政党是社会的强者成员,是比较有能力的群体,必须更要加强自身的道德自律。因而,全面从严治党实际上是让执政党对共同富裕的目标在道德上率先垂范。
在实践中,党中央提出,要用制度笼子从严治党。党要管党,首先是要管好党的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从严治吏。既要查处领导干部违纪的大小案件,“老虎”“苍蝇”一起打,又要切实地解决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等现象。[31]这些都是让党员贯彻落实权力属于人民和从严治党理念的具体措施。无论是中央提出的抓作风建设的“三严三实”,反对“四风”;还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讲的“‘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32];或者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还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等,都是中央抓党风廉政建设和“要坚持以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实现法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持续推进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