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家作用发挥蕴含腐败可能性
政治权力从诞生之日起,就存在一种对抗的力量,即腐败。法治的一个重要内涵就是遏制腐败。腐败现象的产生历史悠久,社会危害十分严重。自古腐败现象就与权力纠缠在一起,它与权力相生相伴。政治权力的非公共运用就会导致腐败,腐败猖獗又会加剧权力异化。权力本身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力量”[29]。换句话说,权力就是执行主体将其意志强加于他人,使之产生压力继而服从的一种力量。这里需澄明的是,权力的主体虽然规定为自然人,但却常常体现为群体形式或国家意志,抽象的群体或国家权力通过某种组织机构的运作过程将其意志具体化,从而呈现出多样性。
西方学者对权力有种种解读。自然主义思想家认为,由人的自然本性所造成的统治与被统治、管辖与被管辖的关系是不可避免的。英国思想家霍布斯认为,自然权势源于个人身心的优越性,大多数人会依据自愿原则联合,并把独立的权势集中体现在一个自然人身上,即政治权力。国家建立后,政治权力随之诞生。中国古代思想家韩非认为,在自然条件下,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是国家产生的来源,人口逐渐增多而生活资料不能再满足分配的要求,所谓“人民众而货财寡”就是这个道理。换句话说,权力的出现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需要,假若没有权力的存在,人们的需要便难以得到满足。
即便如此,权力运行的弊端不可避免。由于权力具有支配他人的能力,这决定了其作用的发挥具有无限张力。假如权力的运行超出规定的界限,其他权利就会被侵犯。换句话说,权力虽然反映的是公众的意志,但当它由个体掌握,其本身固有的矛盾就会显现:一方面是社会整体利益,另一方面是掌权者的个人利益。当两者之间发生冲突,腐败现象不可避免。除此之外,权力还具有可交换性,它可以随着权力主体的更换而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它可以通过一定方式进入流通领域。权力交换可以分为两种:一类是横向交换关系中的权力行为,这种权力转移是随着商品所有权发生交换而产生的;另一类是纵向管理中的权力交换,这种权力交换是以公共利益被出卖为特征的。由此,权力交换可以分为私权力的交换和公权力交换。(https://www.daowen.com)
这两种权力的交换,产生的结果是不同的。私权力的交换是权力主体的转移,而公权力的交换却明显不同。公权力,顾名思义,就是公共的政治权力,它不是某个具体的物品,而是代表群体意志的一种特殊力量。如果公权力在市场上犹如商品般流通,权力异化就会发生。当权力演化成资本,公权力在被交换时就形成了价值增值,于是权力受到腐化,腐败现象发生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权力异化导致的权力腐败现象是社会始终无法回避的问题。当公权力如同商品般在市场上流通、交换,市场经济就会蜕变成官场经济,权力与资本的结合会加剧贫富分化的程度。倘若权力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发生变异,蜕变成掌权者可以任意使用的器具,此时的政治权力不再代表全体民众的利益,而成为少数人牟取自身利益的手段,变成掠夺社会整体财富的巨大力量。当社会无法制止这一切的发生时,整个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便陷入了真正的危机之中。
当然,治理腐败是人类的难题,但所有的难题本身都构成挑战,所有的挑战又都是人类自身发展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