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意识
声乐教师是优美艺术的传播者,这就要求他们要具备审美观念和审美意识,具体包括感受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美感是人类的高级情感,美感意识是人们在感知艺术美、创造艺术美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思想观念,歌唱艺术的表现过程也是种美感意识创造的过程。在漫长的歌唱训练过程中,学生需要不断调整歌唱思维和状态,教师则要在学生的训练过程中调动起学生的美感创造意识,帮助学生在歌唱的过程中培养正确的审美观念和积极的思维状态,这些都是教学训练的关键所在。音乐审美意识作为人的一种主体能力,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一种确证,人的主观因素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学生的感知能力需要教师的不断启发,审美意识也需要教师的不断引导,声乐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审美观念和审美意识是教学的重点,也是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因为歌唱本身的目的就通过正确的适合自身条件的歌唱方法去体现出良好的歌唱审美,所以声乐教师在培养学生掌握声乐技巧的同时,要重视对其审美能力的培养。通过日常的教学活动要不断地发掘美、表现美,使学生在耳濡目染中得到美的熏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