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调进经济检察科时,县委一楼门旁有两间房子,门牌是“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大家简称“打经办”。作为经济检察科内勤,因工作关系,我经常出入“打经办”。第二年春天,我被借调到“打经办”工作两个月,任务是协助“打经办”调研、督查交办案件线索办理情况。在这两个月的工作中,我熟悉了“打经办”的成立背景及工作职责。
进入20世纪80年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后,经济走向繁荣,但各种不良的东西也乘虚而入,历史上遗留的不健康现象逐渐死灰复燃,沉渣泛起。一些人对金钱的欲望不断增大,权钱交易开始产生,滋生了日趋严重的经济犯罪。
1982年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紧急通知》;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犯罪的决定》,鉴于走私、套汇、投机倒把牟取暴利和索贿受贿等经济犯罪活动猖獗,对《刑法》一些条款做了相应的补充或修改。它是全国人大制定的一部特别刑事法律,在我国刑事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特殊的历史地位,作用巨大,影响广泛。该决定自同年4月1日起施行。4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做出了《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的决定》。(https://www.daowen.com)
其后,根据中央决定,全国各地省、市、县均成立党委领导的经济案件领导小组,纪委书记兼任组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一把手”担任副组长。同时,在各级纪委设立打击经济犯罪办公室,简称“打经办”。
“打经办”是正式机构,人员组成有纪委干部,也有从公安、工商、税务、银行借调来的干部,是党委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专门机构。
因为涉及贪污贿赂、投机倒把、偷税漏税、假冒伪劣等多种类型的案件,我们的调研、督查工作也同时涉及公安、检察、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那时没有复印机,对于交办线索的办理情况大都是手工誊抄,两个月下来,我右手中指上磨出了厚厚的老茧。不过,通过这两个月的工作锻炼,我不但学习了办理经济案件的相关知识,提高了办理经济案件的业务水平,也认识了相关部门一些负责办理经济案件的同志,为后来在经济检察科做内勤奠定了很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