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快捷的抓捕行动
1988年5月的一天下午,我和同事骑自行车到一家乡镇农资市场找人调查材料。
那几年,我们办理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偷税案件。而这些案件,又基本上都涉及农资生意。有从东北发货做蓖麻饼生意的,有从湖北发货做菜籽饼生意的,也有从新疆发货做棉籽饼生意的。
农村实行土地承包责任制近十年,农民的吃粮问题已经得到解决,填饱肚子的农民向往富裕起来,开始调整产业结构,大面积栽植果树。黄河故道流域的沙土地,为酥梨的生长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千百年来,这里以盛产砀山酥梨而名扬天下。
借党的改革开放好政策,农民对土地有自主经营权,那些年“割资本主义尾巴”时被砍掉的梨树开始得以复植,各类饼肥成了农民手里的抢手货。做饼肥生意的人很多,他们依仗饼肥好卖,在货到之前提前联系好商贩,火车一到站,马上从货场分散出去,逃避国家税收。
那天,调查笔录做完后,被调查人神秘地看着我们,自言自语地说:“早几天我在河南某县火车站见到某人了,那里的生意真好做。”某人的名字从他嘴里说出后,我俩同时一愣:这不是我们前段时间立案侦查并拘留在逃的一起偷税案件犯罪嫌疑人的名字吗?看被调查人的神情,他在故意给我们传递一个信息。没有交换眼神的必要,我俩已心领神会,因为这起案件就是我们承办的。老搭档看似漫不经心,随口问被调查人:“什么生意,这么好做?”
“菜籽饼生意呗,在那里发货比在湖北发货方便。”被调查人的话语里,又再一次强调发货地名。
话题越来越近,我们又问:“×××能做的生意,你为什么不能做呢?”
“咱哪能跟人家比?人家是做饼肥生意的大户,关系多,货源来得快。不信你们去看看,他这几天就住在火车站广场旁边的光荣旅社里。”被调查人说完,会心一笑,与我们挥手告别,忙着张罗自己的生意去了。尽管举报来源于不平衡的心态,但举报违法者,却是做了一件好事。被调查人选择这种看似无意实则有意的方式,任你去想,任你去悟,结果如何,与己无关,这也是人性的使然吧。
我俩平平淡淡地听他说,平平淡淡地骑车离去,骑了百余米后,便你追我赶,赶回单位时,已是下午五点多钟。很显然,被调查人口中所说的某人就是我们要追逃的犯罪嫌疑人。回到单位后,我找出卷宗,整理相关材料,同事去向领导汇报。得到批准后,我们开具介绍信,带着整理好的材料,换上便装,带上枪支、手铐,便赶赴火车站,踏上追逃征程。
临行前,我悄悄地翻看了一下自己的口袋,身上仅有二十元钱。找会计借钱,财务室下班关门,通知会计回来已经来不及了。我提醒同事,让他翻看一下自己的口袋,身上有三十多元,两人加在一起才五十多元钱,勉强够往返路费。万一赶不回来,既要吃饭、住宿,回来时,还可能要多买一个人的车票啊。已经到下班时间,我满科室跑,总算又借到五十元钱。为了不耽误最早一列途经目的地的火车,我们没有回家拿出差用品及洗漱用具,从办公室带两条旧毛巾,算是出差家当。
火车站距离单位约五公里路程,一辆“木的”三轮推车推一个人到火车站是两元钱,为了节省等另一辆“木的”耗费的时间,我们与推车师傅商量,四元钱,两人挤在一辆推车上。
那时的刑诉法,同样规定了拘留、逮捕由公安机关执行,而现实中,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拘留都是自己执行。拿现在的标准审视几十年前的执法行为,存在许多执法中的瑕疵,对重实体法轻程序法这一传统执法理念的改进,正是在对这些瑕疵的改正中一步步推进的。
执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执法者在执法过程中所享有的“特权”。“木的”把我俩推到火车站,距离要坐的那列火车进站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了,排队买票显然赶不上车。我们直接去车站派出所,说明情况。派出所派人把我们送上火车,上车后再补票。时间赶得真准,我们匆匆忙忙地办好了所有需要办理的事情,几乎一分钟都不多余,赶上了那列八点的火车。
绿皮火车年代,火车一直超载。没有座位,我们靠在车厢接口处,站得时间长了,双腿麻木,加上没有来得及吃饭,头上直冒虚汗。就是那次,让我感受了火车上盒饭的香味,隔着一节车厢都能闻到。列车服务员甜美的吆喝声在过道回响,盒饭的香味更浓,但我俩却充耳不闻,辘辘饥肠地坚强挺着。因为我们不知道这次追逃会遇到多少事,舍不得动用仅有的一百元钱。再说,站着吃盒饭,确实有诸多不便……
实在站累了,绿皮火车上三人座位可以凑个角,坐一会儿,可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稍有空余的角,坐下去屁股却火灼般地痛。我知道,在自行车的快速骑行与“木的”的颠簸中,我腰腿痛的毛病又犯了。深夜,车厢安静下来,同事发现有人钻进三人座位的座椅下,就鼓励我也钻进去休息一下。我体形瘦,个头不高,调过身来,脚朝里头朝外,正好能钻进去。临钻进座位下之前,我悄悄把枪摘下来装进包里,枕在头下。同事则移动到我跟前,扶住座位的靠背站立着,护着手铐及案件材料,也是在保护着我枕在头下的包。
凌晨两点,火车到达车站。我们下车后立马赶到车站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看了我俩出示的相关证件及材料,听我们说明情况后,问我们:“你们准备现在执行,还是等天亮后执行?”
我们说:“马上执行。”
民警问:“执行后立即带走?”
我们说:“对,办理异地关押手续很麻烦,执行后我们坐最近时间点的火车赶回去。”(https://www.daowen.com)
值班民警看看墙上的钟,又查看一下压在桌面玻璃下的列车时刻表,然后点点头。他问我们:“不会只来你们两个人吧?”当我们告诉他就来我们两个人的时候,值班民警惊讶得半天没有说话。他起身走进单位食堂,端来一盘馒头,提来一暖瓶热水,说:“很抱歉,食堂里就剩下这些馒头了,你们上了火车后餐厅也不卖饭了,先吃点馒头,垫垫肚子吧。”
公安就是公安,有超出常人的洞察力,估计他从我俩的讲述中就已经推算出我们根本就没吃晚饭。在列车上,装着卷宗材料的包始终不敢离手,还要护着枪支,不在车厢里吃盒饭很正常。从下车到走进公安派出所,几乎没有时间差。我俩就着开水啃馒头,值班民警去另一个房间喊来出勤民警,之后,我们一起走向旅社。
旅社就坐落在车站广场一侧。旅社不大,公安的同志拿到旅社的住宿登记簿,却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的名字。他们把旅社老板带到派出所,我们向老板详细描述了犯罪嫌疑人的长相和所从事的生意,老板很快就心里有数了。他说:“118房间里住的那个人,不但和你们描述的长相吻合,说话口音也和你们相像。”
我们再次走向旅社。
所谓的抓捕非常简单,老板打开房门,我们直呼其名,犯罪嫌疑人于睡梦中应了一声。他坐起身来,两眼发直,极力辨别眼前的一切是梦境还是现实。不错,此人正是我们要找的人。他懒洋洋地穿衣服,一副极不情愿的表情。穿好衣服,他想弓腰从床下拉包,一名民警眼疾手快地一把拦腰抱住了他。他无奈地摇摇头,显然,那是对猛然间失去自由的无奈,也是梦醒的感慨。
他说:“我、我的包,在床下。”
我侧身跨过,从床下拉出他的包。我再度环顾整个房间,那一刻,很庆幸。整个房间拾掇得干净利索,连洗漱用具都没留在包外,看来,他已经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一副手铐,一只戴在犯罪嫌疑人的手腕上,另一只戴在我的手腕上。我俩并肩而行,在公安同志的带领下,直奔火车站台。巧得很,正好有一列途经砀山站停车的火车几分钟后到达。我们上了餐厅所在的车厢,我俩坐在餐厅一角,同事放下行囊,忙着去办理我们三人的补票手续。
餐厅是个好地方,午夜之后已没有吃饭的旅客,安静得很。一张张铺着雪白布单的餐桌,干净整齐,却时不时勾起我们想吃点东西的欲望。我俩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我不但能听到他紧张的呼吸声,还能感受到他置身于绝望中,眼神里散发出的恐慌。他一定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抱有侥幸心理。
稍事平静后,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你们来得真及时,早几天我就感觉到这里不安全了,有几次都碰到了熟悉的面孔。我已买好了今天早晨五点的火车票,准备去湖北荆州,那里安全、隐蔽。”他的话让我既兴奋又生气:兴奋的是我们争分夺秒赶来,所有的饿和累都值了;生气的是他迷途而不知返,像一名潜入荒林的逃生者,听到呼喊,却充耳不闻,拧着头往荒林深处钻。我调侃他:“我们就是知道你买了今晨五点的车票,所以才赶在你睡梦没醒之前来到。”他用那只没戴手铐的手,哆哆嗦嗦地从上衣口袋里摸出已买好的火车票,放在餐桌上,不知道他是想向我证实自己没说假话,还是为浪费了车票钱而惋惜。
第二天早上八点,火车到达砀山站。
临下车时,犯罪嫌疑人一再申明自己不会逃跑,希望能够解开手铐。就算我百分之百地相信他说的是实话,也不能这样做,不敢冒险。出于维护其人格尊严的需要,同事脱下外套,搭在手铐上。我俩侧着身子,一前一后走出检票口。
我和他在候车大厅的一个角落坐下。同事随即走出去,找公共电话,联系单位的车辆来接我们。过一会儿,他一脸无奈地走回来。
我问他:“有车吗?”
他摇摇头说:“出差了。”
在火车还没有到站的时候,我就在想:这个时间点,单位那辆“北京”吉普应该还没下乡,没想到事与愿违。没车来接,我们只好自己想办法。车站广场停着许多“木的”,同事在一辆辆“木的”前徘徊,他这次不是为了省钱,也不是为了节省时间,而是想找一辆车厢宽大一些、推车人有力气的“木的”。犯罪嫌疑人是生意人,体胖。同事出手大方,给了一位身强力壮的推车人五元钱,让他推我俩。嫌疑人客气地推让,让我先坐进三轮车厢里,我心想:别害我了,就你那体重,坐我身上还不得把我压个半死?我俩被手铐连在一起,只能一个人坐在另一个人身上。我顾不了许多,屁股占他一条腿的便宜,就这样,一直坐到看守所大门口。
办理好关押手续,把犯罪嫌疑人送进号房,我却饿意全无,只想酣畅淋漓地睡上一觉。临走时,同事提醒我:“回家后,别睡过点了,下午要提审。”
对,绝对不能睡过点。刑事拘留后,24小时内提审,这是刑事诉讼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