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技术官员

二、 技术官员

(1)在技术代表领导下进行工作。技术官员应对各项主裁判的工作给予一切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2)技术官员组长将为比赛日程中的每个项目指派一名技术官员在现场工作。技术官员应对该项目的裁判长提供一切必要的支持。

(3)受技术代表的指派到各项比赛现场,自始至终在比赛现场,并做好记录,监督整个比赛是否符合规则要求。

(4)比赛的全过程中,技术官员都必须在场,以保证比赛过程完全符合世界田径的技术规则、技术规程和技术代表所作出的有关决定。

(5)如果出现问题或技术官员观察到认为需要提出意见的事情,他们首先应向该项目的主裁判提出。如有必要,可提供应该如何做的建议。如果该建议未被采纳,并出现明显违反田径规则、竞赛规程和技术会议所作出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则该技术官员将对此作出裁决。如果有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应提交给技术代表。

(6)在田赛项目比赛结束时,技术官员应审核成绩,并在成绩单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