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掷项目裁判工作
(一)任务
在田赛裁判长领导下,根据规则的有关规定,负责推铅球、掷铁饼、掷链球、掷标枪比赛的裁判工作。
(二)工作方法
(1)学习竞赛规则和规程,明确职责与分工,研究裁判方法,检查场地器材,进行现场实习。
(2)大型田径比赛田赛裁判员提前1小时到达比赛场地,各组裁判员在指定地点集合,检查比赛场地布置情况,各就位做好比赛的准备。
(3)按照田赛检录时间,由管理裁判员和记录员到检录组进行检录,并将运动员带进场。(https://www.daowen.com)
(4)将运动员带入比赛场地交主裁判。主裁判核实检录情况后,向运动员说明比赛要求,并组织运动员每人试掷练习1~2次。赛前5分钟停止练习,裁判员清理场地和器材。
(5)赛前1分钟,内场裁判员以旗示通知外场裁判员各就位。检查记录员公布试掷运动员的号码和轮次。管理裁判员通知试掷运动员做好准备。当内场裁判员将平举的红旗放下,退出投掷区,时限员开始启动计时器,运动员进入投掷区开始试掷。
(6)运动员试掷结束,内场裁判员立即走进投掷区,面向外场,将白(红)旗直臂上举,以示试掷成功(失败)。器械落地后,落点裁判员判定落点是否有效,若落点无效,上举红旗以示落点试掷失败,有效则不举旗。外场裁判员面向内场,插好测距反射镜或用钢尺进行成绩丈量。试掷成功,激光测距员操作测距仪测定试掷成绩,经检查无误后,举手可以撤掉反射镜,并立即将成绩送至记录员,记录员填入成绩记录表,检查记录员核实无误后,在成绩公告牌上显示试掷成绩,计算机终端操作员录入成绩。如试掷失败,也要录入表示失败的符号。当成绩公告牌旋转回原位后,删除试掷成绩,显示下一位试掷运动员的号码,比赛继续进行。
(7)前3轮试掷结束后,记录员按成绩排出前8名,继续进行后3轮的比赛,第4、5、6次的试掷顺序应与前3次试掷后的成绩排名相反。管理裁判员将淘汰的运动员带领到赛后控制中心。
(8)比赛结束后,记录员按6次试掷成绩排出名次并在记录单上签名,再经主裁判、技术官员、田赛裁判长审核签字。然后计算机终端操作员将成绩记录表打印1份(无终端设备时,记录员应复写3份,1份交赛后控制中心,1份交宣告员,1份留存)。管理裁判员带领运动员到赛后控制中心,并将成绩记录表交赛后控制中心主裁判。记录员将原始成绩记录表交编排记录公告组。
(9)投掷裁判员的旗示。
内场裁判员平举红旗,表示禁止试掷,落下红旗,表示准许试掷,时限开始;上举白旗,表示试掷成功;上举红旗,表示试掷失败。
外场落点裁判员使用一面红旗,试掷有效,不举红旗,试掷失败,举红旗;器械出界,上举红旗,然后指向出界方向。
内外场旗示的配合:内场试掷犯规,由内场裁判员举红旗,外场落点裁判员不举旗;外场落点无效或器械出界,由外场落点裁判员举红旗,内场裁判员不举旗。如遇试掷内外场都犯规,内外场裁判员都举红旗。
投掷项目裁判组人员位置如图15-3所示。
图15-3 投掷项目裁判组人员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