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风速测量工作
2026年07月14日
八、风速测量
工作
风速测量员的任务是在200米跑和200米跑以下的径赛项目、跳远、三级跳远以及全能运动的上述项目中,及时、准确地测量运动员跑向的风速,并记录测量结果。
根据田径竞赛规则,测定风速时,100米跑、200米跑,测10秒;100米栏、110米栏,测13秒。200米跑比赛中,当第一名运动员进入直道时开始测量风速。跳远、三级跳远比赛中,风速仪分别测助跑至起跳板的距离为45米和35米处的风速;不足时,则应从其开始助跑时测量风速。测定风速时间为5秒。(https://www.daowen.com)
单项比赛顺风风速超过2米/秒为超风速。全能运动任何单项顺风风速不得超过4米/秒,成绩创纪录时,平均风速不超过2米/秒(以各项目测量的风速总和除以项目数量计算)。
风速测量员的工作方法如下:
(1)在赛前熟悉风速仪性能及测量方法。
(2)比赛前10分钟,将拟测定的项目输入风速仪电脑。比赛开始,按规则测定风速。每次测定后准确填于风速记录表,并立即向终点记录员显示(通知)测定结果。随后由服务员将风速测量员签字后的风速记录表送交成绩记录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