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啬夫之秩
啬夫除以职责区分外,还有有秩与斗食之别。乡有乡有秩与乡啬夫,乡有秩是有秩啬夫之谓,此据《百官表》与《百官志》可以明确。司马彪认为有秩秩百石,《百官志》注引《汉官》:
雒阳令秩千石……员吏七百九十六人……乡有秩、狱史五十六人,佐史、乡佐七十七人,斗食令史、啬夫、假五十人……
此外《张敞传》、《苍颉庙碑》、[56]汉简等也有乡有秩的记载。而在上文引述的雒阳令的官员中有百石啬夫,有秩似乎只是在乡的场合下的称谓。但有秩这一用语,如《百官志》司马彪注(太尉条):
汉初掾史辟,皆上言之,故有秩比命士。其所不言,则为百石属。其后皆自辟除,故通为百石云。
掾史百石通用。居延汉简的例子如下:
(8)张掖居延甲塞有秩士吏公乘段尊,中劳一岁八月廿日,能书会计,治官民颇知律令文下缺 57.6
(9)□□居延甲渠候官塞有秩候长公乘王宫□劳十月一日 185.10
士吏与候长等军吏也有有秩,以区别于一般的士吏、候长。此外,传舍啬夫则有显美传舍斗食啬夫。以此当然也可以推测传舍有秩啬夫的存在,如果认为57.6、185.10是涉及功劳的简,[57]传舍斗食啬夫简是转任命令,那么就能看出在公权性质很明显的文书中表示正式官名时,清楚地书写了有秩、斗食的区别,而啬夫通常也都有此种区别吧。有秩、斗食的区别可上溯至秦制,[58]斗食是岁俸不满百石之吏,概言之就是由秩而形成的等差。[59]如果说这一等差具体是如何体现的,则乡啬夫可见《百官志》“乡”条司马彪注:
有秩,郡所署,秩百石……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
其任免权的归属不同。[60]章怀太子注引《汉官》:
乡户五千,则置有秩。
因此啬夫是有秩还是斗食,据户数的多少决定。但是在县长官的情况下,不足万户称长,秩最低为三百石(《百官表》),所以从所辖户数考虑,大乡有秩的权限可以与小县之长相比。汉简中有秩的例子如下:
(10)鸿嘉三年闰月庚午朔癸酉安□乡有秩延寿敢言下缺 32.17
(11)上缺囊乡有秩梁敢言之昌□下缺 62.53
(12)甘露四年六月丁丑朔甲辰西乡有秩下缺
王武案毋官卫事当为传致□下缺
□□□二月□汤下缺 (正)
印曰雒阳丞 (背) 334.20(https://www.daowen.com)
其次,有秩啬夫带印绶。《后汉书·仲长统传》中的《损益篇》言:
身无半通青纶之命,而窃三辰龙章之服。
章怀太子注:
《十三州志》曰:“有秩啬夫,得假半章印。”
《礼记·缁衣篇》“王言如纶”郑玄注:
纶,今有秩啬夫所佩也。
又《尔雅·释草篇》“纶”字,晋郭璞注:
纶,今有秩啬夫所带。
可知有秩啬夫带纶绶半通印。纶,《说文》“青丝之绶”,《后汉书·舆服志》载百石之吏带青绀绶,这自然为斗食啬夫所无。印文之例可见“厨啬夫”封泥。
(13)初元五年四月壬子,居延库啬夫贺,以小官印行丞事,敢言□ 312.16
(14)甘露元年十一月壬辰朔甲午,肩水关啬夫光,以小官印行候事,敢言之,出入簿一编敢言之, (正)
佐信 (背) 199.1
其中的“小官印”大概就是半通印,贺、光分别是居延库有秩啬夫、肩水关有秩啬夫吧。
啬夫还有佐这一属僚。199.1简的背面有“佐信”署名,但又如:
(15)上缺令/啬夫光,佐信 253.4
文书末尾的“令”推测是“如律令”,因此这是令书的结尾,是由肩水关候所发。这里的“佐信”,是正式当称为关佐的官吏,与下节所述的乡啬夫下有乡佐,宗、祝、卜、史官与侯庙啬夫以及工官啬夫有佐的情况一样。因此,仓佐[61]就是仓啬夫之佐。
有关啬夫的一般认识,大致如上所述。因汉简中另有关于乡啬夫职责的资料,故以下改节专论乡啬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