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民族事务管理
一是建立管理机构。1979年,成立合肥市民族宗教事务处,统一管理全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帮助民族乡村、社区发展民族经济,引导各民族居民建立相互依存、相互信任、相互帮助、邻里和睦的民族关系。二是恢复少数民族姓氏。肥东县是全省满族人口最集中的地方,因为历史原因,居住在这一带的满族(原女真族)完颜氏后裔为免受歧视和压迫,一直隐族易姓,改族为汉、改姓为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完颜氏后裔明确要求恢复自己的民族和姓氏。1983年5月7日,肥东县人民政府依据民族政策和历史事实,正式批准恢复满族完颜氏;6月23日,完颜氏族人在肥东县牌坊村举行庆祝大会,省、市、县相关部门到会祝贺。三是建立民族乡、村、社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国家民委《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1994年,经省政府批准,在肥东县新组建了牌坊回族满族乡;将长丰县孤堆乡更名为孤堆回族乡(2004年行政区划调整时划归淮南市管辖)。此外,全市还先后建立了12个民族村、2个民族社区和2所民族卫生院、9所民族中小学。四是推进民族服务设施建设。1982年,省、市民族宗教部门共同筹建合肥民族服务社,下设明教寺清真素餐馆、宿州路小商店、城隍庙“庐州民族用品之窗”,此后又陆续兴建了民族饭店、清真食品厂、民族服务社、数十家清真牛羊肉摊点和民族小吃店、3处回民墓地。五是支援少数民族教育发展。1994年,在肥西师范学校开办民族师范班,为全省民族学校培养师资。2009年,在合肥师范学院开办少数民族预科班,为少数民族的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后备资源。为落实“教育援藏”“教育援疆”任务,2001年合肥市第三十五中学开办了西藏班,2011年合肥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开办了新疆班。(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