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少数民族经济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围绕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中共合肥市委、市政府坚持从实际出发,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取得明显成效。(https://www.daowen.com)
1985年起,省、市、县每年各拨出10万元专款,用于扶植少数民族乡村、社区发展经济,国家民委《民族团结》杂志为此刊发专文,介绍了合肥的经验。1987年,市民族宗教处与市政协民族工作组联合召开少数民族个体户座谈会,并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积极与有关部门协商,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1992年,围绕“八五”期间力争消灭少数民族地区集体经济“空白村”目标,市民委和各县民族宗教部门坚持“厘清思路,多办实事”,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先后在肥东县5个民族村引进推广泰国、菲律宾等国6种优质水稻播种,提高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收入;在肥西县马河湾民族村推广栽种桑树并初见成效;在长丰县民族村饲养哈白兔获得较好收益。同时,多渠道引进资金80余万元,为少数民族乡、村整修提水机械、架设电线、修复机耕路。1993年起,以长丰县孤堆回族乡为试点,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工作现场会,中共合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协调市直40多个相关部门及大中型企业,从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扶持孤堆回族乡经济发展。与此同时,组织市教委、民政局、蔬菜办等单位,援助和支持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种植大棚蔬菜。到1995年,全市少数民族经济有了很大发展,长丰县孤堆回族乡人均年收入由1993年的500元上升到910元;肥东县牌坊民族乡人均年收入由750元上升到1300元。1997年,市直相关部门多次深入孤堆、牌坊两个民族乡进行调研,继续增加对孤堆民族乡的支援。1999年,在争取到省民委支持30.5万元的基础上,市财政当年安排30万元,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此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市计委、建委、规划设计院帮助民族乡、村制订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财政局、交通局等部门帮助整修了回民公墓的沙石路;市工商联动员个体企业捐款,帮助郊区梁墩回族村建设光彩希望小学教学楼;市教委支持资金帮助牌坊民族中学兴建了实验楼。2000年,市政府把长丰孤堆回族乡、肥东回族满族乡和肥西的两个民族村列为全市良种羊养殖示范点,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予以扶持。2003年,市人大、市政协在对全市民族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积极呼吁和协调全市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少数民族经济发展;市民委通过协调和联系外贸出口企业,帮助民族乡村发展订单农业。到2006年,肥东县牌坊回族满族乡连续5年被评为全县科学发展先进乡镇、合肥市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经济总量在全省少数民族乡中居于首位。2017年,牌坊回族满族乡牌坊民族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第二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