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历史发展的差异
东汉末年,南北双方同步向封建社会过渡。封建大土地的发展,佃客的卑微化与普遍化,模拟封建田园的屯田和屯田客,模拟家兵部曲的国家世袭兵制,品评人才的乡里清议之官方化,都在曹魏与孙吴同时存在。经过西晋短暂统一,永嘉乱后南北重又分裂,那时南北历史的发展进程遂在某些方面发生相当重要的差异。
东晋南朝继承魏、吴以来历史发展的进程,田园别墅形式的封建大土地所有制在三吴地区由平地发展到山林川泽,国家编户大量以佃客、程荫、属名等名义成为私属,士族高门不论来自中原的侨姓与当地的吴姓,都是魏晋与孙吴旧门,他们具有最高政治、社会地位,甚至本来在江南并不流行的清谈玄学也移植到了江南,从而继承了魏晋学风。所有这一切使东晋南朝社会的发展遵循着汉魏以来的旧轨,或者说符合于封建社会的一般发展规律。
北方封建社会的发展和南方不一样,在那里不是魏晋发展的继续,而是走着一条特殊的道路。
永嘉乱后北方经历长期的战祸,社会生产和固有的封建统治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聚集在洛阳作为统治核心的高门士族纷纷渡江,和江南吴姓士族一起按照原来的模式在建康组成统治中心,北方则建立了许多来自北部边境的少数族的政权。种族各异,社会结构、风习各不相同的部落贵族各自组成统治核心,这些内迁少数族既置身于具有先进文化水平的汉族汪洋大海中,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自然不得不遵循或改造利用汉族早已习惯的制度,承认原有的政治军事力量,甚至进而仿习汉族文化。但他们总是按照自己熟悉的制度习惯来认识或者比附对于他们来说不无生疏的汉族社会,由于各内迁少数族原有的社会结构特点,以及他们对于汉族社会制度、文化的独特认识,从而使北朝的历史发展较之南朝体现出明显的差异。
永嘉乱后,黄河两岸山险关隘之处坞堡林立,这种汉代即已出现的坞堡形式,少数族政权看来却视同部落,把坞堡主和宗族乡里的首领则视同部落酋豪。北魏统治时期,坞堡武装解散,但各地强宗大姓仍实际统治着各自聚居的区域,北魏同样视如服属部落,由宗乡首领负责征集赋役,名曰“宗主督护”。孝文帝废除宗主督护设置三长,在汉族人看来,是汉魏以来乡闾制度的恢复,但在拓跋族君主和贵族看来,可能视为创业君主拓跋珪早曾推行的“离散部落,分土定居”在内地的推广。
大致与推行三长制同时,北魏孝文帝时期颁布了均田令。这种旨在最大限度使劳动力和土地相结合以开垦荒地增收租调的土地制度形式,儒生们可以远推到著名的古代井田制,也可以近溯西晋的占田制,但在拓跋部统治者看来,那只是他们曾经实行过的村社内部份地分配制度的推广,而且早在魏初就曾在北边对徙自河北的“新民”推行(计口授田)。井田的传说久远渺茫,汉代董仲舒、师丹建议的限田,王莽推行的王田,以及西晋的占田,或仅仅止于议论,或并未真正实行,但北魏均田制却是在一定程度上真正施行了的,这是由于特殊历史条件使然:一是永嘉乱后人民迁徙,土地所有权不稳定,使北魏国家掌握了大量可供授受的抛荒土地;二是掌握政权的拓跋贵族习惯于部落内部的份地分配制度,而且当时他们多半是畜牧封建主,在内地基本上没有土地占有的既得利益。
尽管均田制从未按照法令条文彻底实施,但无论如何,至少在一个时期内保证了大量自耕农民的存在,这从南北在籍民户数的对比即可见知。
封建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是通过地主豪强的兼并,土地日益集中,大量自耕农民破产逃亡,成为地主土地上带有不同程度的依附性的佃农。从汉末魏晋,以至东晋南朝,正是沿着这样一条基本轨道发展下来。而均田制的产生和自耕农民在北朝的增多,则是在如上所述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并不是封建社会发展的必然。
东晋南朝仍然继承着三国西晋的世袭兵制,但随着军事的需要,往往听任将帅自募部曲(这种部曲不一定终生服役,也不是世袭兵),到南朝后期,召募制逐渐推广,成为军队的主要建置形式。北方在永嘉乱后建立的诸少数族政权,都是以本族成员为主,辅之以服属诸少数族,组成禁卫军和军队的主力,形成本族和服属少数族人当兵,汉人务农,兵农分离,实际上是胡汉分治的基本格局。西魏北周府兵制实际上是十六国以来部落兵制的继续,兵士的身份不仅不低于一般平民,甚至更为高贵。北周后期为了扩大府兵,开始从汉族中征发,被征发者都是地主或富裕农民,其身份至少也不低于一般百姓。那时军民仍然异籍,军民异籍原是适应胡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胡汉分治形式,此时汉人既已大量征入府兵,胡人也同样编入户籍成为均田民,军民异籍也就没有继续存在的必要。隋文帝开皇十年(590年)军人“垦田籍帐一与民同”的政策扫除最后残存的胡汉分治遗迹,兵农分离的府兵从此走向兵农合一。实际上自北魏中期普通农民也有服兵役的义务,即所谓番兵或丁兵。当然这种兵役是从徭役中分化出来的,或者说力役的延伸。包括后期府兵和番兵、丁兵的普遍征兵制,基本征发对象是自耕农,均田制下大量自耕农的存在,正是北朝征兵制的基础。
人所共知,南朝的商品货币经济相对发达,这与长江水系交通运输远较北方便利有关,也是由于南方社会相对安定,经济得到持续增长。我们看到南朝曾出现非官方市镇的草市、小市,坊市分离制也远不如北朝严格。纳钱的商税成为一笔可观的财政收入,租调也往往部分折钱缴纳。由于官府和市场广泛需求货币,出现了钱重物轻以及盗铸、钱币伪滥等现象。手工业方面则出现了工匠和雇制。北方虽在西晋时开始改变曹魏前期实物交换的情形,但由于西晋末动乱和诸少数族政权的部落遗风,商品货币经济的回升趋势再度中断,直到北魏孝文帝迁洛以后,才下诏冶铸行用货币。甚至直到隋唐之际,由于北方屡经战祸,商品经济虽然有所恢复、发展,但水平尚不足同南朝相比。
永嘉乱后以河南地区为主的北方士族大量南渡,这些侨姓高门与当地的三吴大族共同构成东晋的统治核心,他们都属于魏晋时期的旧门阀,居于士族最高层。宋齐以降高门士族的腐朽性日益暴露,逐步丧失了政治军事权力。迭经侯景之乱,西魏破江陵,隋灭陈,江南高门基本上消失。河北关中士族在永嘉乱后大都留在北方,组织宗族乡里建立坞堡自守,坚实的宗族乡里基础使北方高门拥有较强的军事政治实力,虽历经战乱而门户不轻易衰落。北方诸少数族政权也大都承认他们的势力,与之共建联合政权。因此,当南朝高门丧失军事上的统率地位和政治上的决策地位,成为浮在统治上层的点缀品时,北朝高门却在太和改革中起了积极的推动和组织作用,并在北方动乱的局势中不断显示出自己的军事实力。当然,历史的倾向是门阀制度趋于消失,北朝后期门阀制也和南朝一样走向衰落。
自永嘉乱后晋室东迁,政治上南北对峙,学术风气也出现显著的差异。概括而言,即是南方重义理,上承魏晋玄学新风。在玄学化风气影响下,礼玄双修,儒道兼综,儒释道三家以玄学为枢纽,融会贯通。北方则继承汉代传统,经学重章句训诂,杂以谶纬。佛教重修持,也即是坐禅造像等,有佛道遗风。《隋书·儒林传》序所谓“南人约简,得其英华;北学深芜,穷其枝叶”,即是对南北学风差异的概括。当然,内迁民族也对北方文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如生产上北方畜牧业的发展,文学上北族民歌的刚健雄浑,以及北朝骑射尚武之风的流行等等,都通过民族大融合对中华民族注入了新的活力,从而为强盛的隋唐统一王朝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但尽管如此,当时传统的华夏文化毕竟更为先进。永嘉乱后文化中心南移建康,南朝学术风尚往往为北土士大夫所皈依,如上所述,南北朝后期南学的北渐业已十分明显。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汉末三国时期南北基本上同步进入封建社会。永嘉乱后,东晋南朝沿承三国西晋封建社会的发展途辙。北方则由于长期战乱,社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一批批新来的统治者原本是半耕半牧于北部边境的少数民族,最后入主中原承担统一北方任务的,是鲜卑拓跋部建立的魏朝。这些北族政权,特别是统一北方的北魏政权的统治,除了遵用汉魏以来传统以外,必然杂用自己所熟悉的模式与风习,如均田制、府兵制即是典型。因而北方社会在恢复生产,巩固政权,确立秩序的进程中,插入了一段并非必然的过程,出现了一些在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制度形式,从而与继承汉末魏晋传统的南朝出现显著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