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时期社会主义特色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意义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新时期社会主义特色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意义

习近平法治思想,既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丰富实践和宝贵经验提炼升华的重大理论创新,更是引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集中体现在“十一个坚持”,即: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包含着科学系统的法治人才培养思想,是引领法学教育改革发展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

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人才培养始终要做好“十一个坚持”,需要在法治人才培养的宗旨、原则、学科体系建设和教师人才队伍建设等各方面全面贯彻与落实,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做好长远的人才培养战略部署和规划,尤其要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笔者认为,“十一个坚持”体现在法治人才培养上,需聚焦以下几方面:

第一,确定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首先是党的领导,其次是以人民为中心,再次是中国特色,最后是宪法至上。(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法治人才培养是全面依法治国体系化建设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体系要走上法治轨道,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推进科学立法、沿革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贯穿国家治理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始终。

第三,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则体现了国际视野下全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的长远目标。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法治队伍,要求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则是进一步提升国内治理水平,要求加强立法、司法、执法队伍全方位建设及提升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法治水平是全面依法治国必备的基础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