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区级试点
2026年01月22日
(二)区级试点
2019年7月,上海市民政局在虹口、长宁两区启动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制定了《关于在虹口区、长宁区开展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虹口、长宁两区开展“时间银行”试点,鼓励个人为老年人提供非专业性的养老服务,按照一定的规则记录服务提供者的服务时间,储入其“时间银行”个人账户,将来可兑换相同时长的服务。服务内容以非专业性、非家政类且风险可控的服务内容为主,包括情感慰藉、协助服务、出行陪伴,以及各类文体活动、健康科普、法律援助、培训讲座等。2020年8月,上海市民政局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关于扩大养老服务“时间银行”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扩大了项目试点范围,覆盖徐汇、长宁、普陀、虹口、杨浦五区各街镇。实践证明,政府部门主导下的“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不仅运行效率得到提高,而且其模式信用度也得到增强,由此具备了进一步推广的可能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