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进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
航空货物进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是指代理公司对于货物从入境提取或转运的整个流程所需办理的手续及准备单证的过程。
(一)代理预报
国外发货前,国外代理公司将运单、航班、件数、重量、品名、收货人及地址、电话等内容通知目的地代理公司,就是预报。目的是让代理公司做好接货前的准备工作。
注意:
1.中转航班,中转点航班如有延误会使飞机到达时间滞后。
2.分批货物,国外机型较大,一次运来的货物在国内中转时,受载量限制,经常会分批。
(二)交接单货
航空货物入境时,单据一般随机到达。运输工具与货物均处于海关监管之下,货物卸下后存入监管仓库,进行舱单录入,将舱单上总运单号、收货人、始发站、目的站、件数重量等信息备案给海关留存,以便报关用。同时根据运单上收货人地址寄提单、提货通知。
航空公司与货运代理之间交接的有:
(1)国际货物交接清单。
(2)总运单和随机文件。
(3)货物。
交接时要注意:
(1)单单核对,交接清单与总单核对。
(2)单货核对,交接清单与货物核对。
核对后如有问题,可以采用如下方式处理(见表7-3)。
表7-3 处理方式

航空货运代理在与航空公司办理交接手续时,应根据运单及交接清单核对实际货物,如果存在有单无货或者有货无单的情况,应该在交接清单上注明,以便航空公司通知入境地海关。
如果发现货物短缺或破损及其他异常情况,应向民航索要商务事故纪录,作为以后索赔的依据。下述情况应请航空公司开具商务事故证明。
(1)包装货物受损。
纸箱开裂、破损、货物散落。
木箱开裂、破损,有明显撞击迹象。
包装未开裂,但内有液体漏出。
(2)裸装货物受损。
无包装货物明显受损,如金属管压扁。
机器部件丢失,仪表破裂。
(3)木箱、仪器上的防倒置标识泛红。
(4)数量短少。
(三)理货与仓储
货运代理公司接货后,将货物存进自己的监管仓库,组织理货与仓储。
1.理货
逐一核对每票货物的件数,检查货物有无破损;按照大货、小货,重货、轻货,单票货、混载货,危险品、贵重物品,冷冻、冷藏等分别进仓。
2.仓储注意
防雨淋和受潮,货物不能放在露天地点;防重压;防温度变化导致货物变质;防危险品危及人员及其他货物安全;防贵重货物被盗。
(四)理单与到货通知(https://www.daowen.com)
1.理单
将集中托运进口的总运单项下的分运单分别整理出来,审核与到货的情况是否一致,制成清单并分别输入海关电脑,以便报关报验提货。
2.到货通知
接到货物,为减少仓储费用支出,应该尽早、尽快、尽妥当地通知货主到货情况,提醒货主准备好单证报关提货。
3.运单处理
运单上需盖好几个章:监管章(总运单)、代理公司分运单确认章(分运单)、检验检疫章、海关放行章等。
(五)制单、报关
制单指按海关要求,依据运单、发票、箱单及证明文件,制作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报关是进口运输中的关键环节,在向海关申报后,海关会有初审、审单、征税、验放等环节。
(六)收费、发货
1.发货
办完报关报验等手续后,货主凭盖有海关放行章、检验检疫章的进口提货单到监管仓库付费提货。
2.收费
货运代理公司发放货物之前,应将费用收妥,应收费用有:到付运费及垫付佣金,单证报关费,仓储费(冷藏、冷冻、危险品、贵重物品),装卸费,代付费用,关税及垫付佣金。
(七)送货与转运
国外货主有时要求将货物直接交给收货人,货运代理公司可以提供送货上门或国内的转运业务。
▶知识窗
航空公司进港货物的操作程序
航空公司进港货物的操作程序是指飞机到达目的地机场,承运人把货物卸下飞机直到交给代理人的过程。
1.进港航班预报
以当日航班进港预报为依据,在航班预报册中逐项填写航班号、机号、预计到达时间。
2.办理货物海关监管
检查业务袋文件是否完备,业务袋中通常有货运单、货邮舱单、邮件路单等文件,检查完后将货运单送海关办公室,由海关人员在货运单上盖海关监管章。
3.分单业务
在每份运单正本上加盖或书写到达航班的航班号和日期。4.核对运单和舱单
根据分单情况,在整理出的舱单上标明每票运单的去向。5.电脑输入
根据标好的一套舱单,将航班号、日期、运单号、数量、重量、特种货物、代理商、分批货、不正常现象等信息输入电脑,打印出国际进口货物航班交接单。
6.交接
中转货物和中转运单、舱单交出港操作部门,邮件和邮件路单交邮局。
▶知识窗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货物提取须知”
1.货物提取
货物到达目的站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货运部门根据货运单所列收货人姓名、地址用到货通知单或电话通知收货人提货。收货人凭单位介绍信或到货通知单或货运单收货人联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文职军人证、户口簿等),到“国航股份”指定的提货地点办理提货手续。如收货人委托他人提货时,须凭到货通知单或货运单收货人联和货运单指定的收货人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提货。收货人应在提货前自行办妥海关、检疫等项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如到付运费、保管费等)。
2.保管期限与保管费
普通货物:自发出到货通知的次日起免费保管3日(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免费保管期限,从最后一批货物的到货通知发出次日算起)。超过免费保管期限的,按货物的重量计费,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0.10元,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5.00元。
凡需冷藏的鲜活易腐、低温、冷冻物品,自航班到达后,免费保管6小时,超过6小时的,按货物的重量计费,每日每千克收取保管费0.50元,保管期不足1日按1日计算。每份货运单最低收取保管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