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种别与限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三、办理种别与限制

(一)办理种别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种别分为整车、零担和大吨位集装箱。

1.整车

整车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按其体积或种类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一批货物无论是总重或总体积足够装一辆货车标记载重量,或充满一货车容积的,都应办理整车;一件货物的形状不适于装入棚车或敞车与其他货物拼装,或货物的性质决定,有特殊运输要求或者不能清点件数的,也应按整车办理。

2.零担

零担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 000千克,按其体积或种类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货物。国际铁路运输中,这种方式因极不适应现代铁路快速、规模运输方式,我国已停办多年。

3.大吨位集装箱

大吨位集装箱是指按一份运单托运的,用大吨集装箱(即指符合ISO第Ⅰ系列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送的货物或空的大吨位集装箱。(https://www.daowen.com)

(二)国际铁路联运的限制

《国际货协》对以下联运货物的范围与条件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一,不准运送的货物;第二,不准在一辆车内运送的货物;第三,不准按一份或数份运单在一辆车内混装运送的货物;第四,需要各国铁路间预先商定后才能承运的货物;第五,需要押运人押运的货物;第六,需要声明价值的货物。

以不准运送的货物为例,《国际货协》禁止运送以下货物。

(1)参加运送铁路的任一国家禁止运送的物品;属于参加运送铁路的任一国家邮政专运物品。

(2)炸弹、弹药和军火,但狩猎和体育用品除外;爆炸品、压缩气体、液化气体或在压力下溶解的气体、自燃品和放射性物质,但均以未列载在《国际货协》附件2第4号第1、3、4和10表中的为限。

(3)一件重量不足10千克,并且体积不超过0.1立方米的零担货物;在换装运送中,使用不能接盖棚车运送的一件重量超过1.5吨的货物。

(4)按《国际货协》各参加国铁路规定不准在一辆车内混装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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