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剧综合美感的生成
我们在前四章简略地讨论了构成歌剧艺术综合体的四大元素即形式诸元、内容诸元、风格诸元、载体诸元的特点以及它们在歌剧构成学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为我们进一步深入探讨歌剧本性问题奠定了基础、准备了条件。
歌剧本性论的核心命题,就是本章将要讨论的歌剧综合美感的生成问题。这个问题之所以与歌剧本性直接相关,就在于歌剧本性的实质乃是歌剧美感的综合性质及其生成的综合效应。
本书前四章的讨论,只是从构成学的角度探讨了歌剧构成材料的各个方面和它们的独特性质,这种讨论具有解剖学的意义,就如医学中的人体解剖学一样,把一个生命体按其生理结构分解成各个独立的部分,以便能更清晰直观地认识它们在人体中的位置和意义。但艺术构成材料的本体解剖,是一种精神现象的剖析,它不能在手术台上、而只能在人的意识活动中,在人的抽象思维中进行和完成。实际上,歌剧艺术作为人类的一种特殊的生命现象,无论在其创造过程还是在其接受过程中,都是以一种整体性、综合性、有机性的生命状态存在着和呼吸着的,构成其生命肌体的任何一种成分,任何一种元素,绝不可能离开整体而独立存在,而是呈现出有机化合、浑然天成的状貌。歌剧美感的这种有机性、化合性的本性,决定了它的生成过程是一个多元成分、多重美感不断遇合、互渗、协同、裂变的运动流程;另一种成分和它们负载的独特美感在参与歌剧综合美感的构造时,既要保持自身的独特性,又要以自己的独特性制约和影响其他诸多成分的独特性;当其他诸多成分接受自身的影响和制约时,自身也在接受它们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自身的独特性不得不发生某些嬗变。换言之,歌剧综合美感的生成过程,同时也是参与它的生成过程的各个元素、各种成分之间发生美感交融互补和能量转换的过程。
那么,是什么力量主宰着、控制着这个过程,使它们之间的交融互补和能量转换成为可能,而不至于在它们之间引起互相牴牾,互相抵销,导致群雄并起,“军阀混战、天下大乱”的局面呢?
这是一个悬念。
让我们把这个悬念先搁置起来,留待本章最后一节来回答。在此之前,拟从歌剧综合美感的来源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