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散郎虞策可荆湖西路轉運判官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散郎虞策可荆湖西路轉運判官制

勅具官某〔一〕:荆及衡陽,洞庭之阻,漕事之輸京師,其行永久。列郡之富,百吏之治,遐遠幽隔,又當周察,使者之任,其重矣哉。以某幹力著聞,前在蜀道,職業未究,今復付以八州之寄。宣布恩令,思稱任遇。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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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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