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大夫新權知撫州鄒軻可江南東路轉運判官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奉大夫新權知撫州鄒軻可江南東路轉運判官制

勅具官某〔一〕:將王命之出内,明邦國之若否,使者之寄,爲朝耳目。誠得其人,列城受賜。以某歴試民事,舉集時譽。今賦税之出,江南爲重,所以使百吏畏法,四民就業,將漕有序,歲計充牣。選擇用汝,宜勉之哉。毋隳職業,以孤任遇。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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