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韓持國論侍講不合稱師
前者所議侍講坐位,恐未適〔一〕暢,今再具説如〔二〕左。
一、所以言侍講未爲傳先王之道者。凡九經非皆出于孔子,師儒相傳,舛錯搶攘,齟齬不安者,不可勝數。雖前世通儒,未有能通一者也。然則九經可謂中有先王之道矣,謂〔三〕九經盡〔四〕皆先王之道者,非也。又況誦讀章句,不敢蹉跌,而可謂之傳乎?孔子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然則必待其人聰明淵博,心通聖人,不滯于末學,不流于章句,而後可言傳矣。今之侍講説釋九經,彼善于此則有之矣,言傳先王之道,則可謂〔五〕誣衆人也,況可夸〔六〕于天子之前乎?傳道非爵位可及,豈可一預此職,而便據此名哉?
二、所以言侍講不得爲師者。所謂師者,師其道德者也。然道德非言不傳,故學于師者,有問道、有請益,未嘗聞不問不請而强聒者也。今侍講之于人主,執經在前,不待問而道之,不待請而益之。此則侍從之臣進説耳,尚何師禮之有?不惟若是,人便〔七〕有説,古今師資不同,然必待其人心服,然後師之。今天子聖明,于侍講未以爲可心服也,豈可强屈人主,以伸羣臣之志乎?《易》曰:“朋友講習”,所謂講習者,非以先王之道相磨切乎?在人臣則講習通于朋友,于人主一經講耳〔八〕,便望爲師,是豈爲〔九〕下之禮乎?
三、所以言非有司之失者。凡朝廷法度,著在典籍,有司不守,則爲有司過。假令朝廷向有令曰,侍講師臣必坐而後語,而今有司失之,則可正之矣。今則不然,天禧之時,侍臣皆坐,侍講亦坐。乾興之時,侍臣皆立,侍講亦立。其後有事者立,無事者坐。侍講亦立亦坐,皆出人主之旨,豈嘗爲侍講特定禮而謂有司之失?自數十年來,講官豈皆不辨禮義,而叨居其任乎?特恐今之講官,思慮不能無失,過而建言,希冀殊禮,望于太上,必欲得之,故推過有司耳。
四、今之議者將曰:人臣何嘗不坐于上前。今講論逾時,予〔十〕坐以示尊德樂道,何苦議論。愚特以爲不然,凡禮之所貴,貴在〔十一〕止邪于未行。朝廷之上,几席之間,逼近至尊,一坐一立,便是大事。人主有命許之,與人主不命請之,便分逆順,豈可苟相容悦而忘〔十二〕義以處之也?是故逆莫大于逾分,亂莫大于要君,惡莫甚于阿私,罪莫重于罔上。今非師而求以師禮見待,是逾分也。以尊德樂道之名脅持主上,求必異己,是要君也。此二者,講官之失。若有司知其非義,而以出于賢者,不敢違之,是阿私也。强爲之説而曲使相合,是罔上也。此二者,有司之失。董仲舒所謂“其實皆以善爲之而不知義,被之虚言而不敢辭”,此之謂矣,不可不察也。(又見《新刊國朝二百家名賢文粹》卷一百三)
【校】
〔一〕適,《名賢文粹》作“通”。
〔二〕如,《名賢文粹》作“于”。
〔三〕謂,周校本、沈校本作“言”。
〔四〕盡,據《名賢文粹》、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五〕可謂,《名賢文粹》作“不可”。
〔六〕夸,《名賢文粹》作“誇”。
〔七〕人便,《名賢文粹》作“又更”,周校本、沈校本作“人更”。
〔八〕耳,《名賢文粹》作“習”。
〔九〕爲,《名賢文粹》、周校本、沈校本作“上”。
〔十〕今講論逾時予,《名賢文粹》、周校本、沈校本作“今過而使講官”。
〔十一〕在,《名賢文粹》無此字。
〔十二〕忘,《名賢文粹》作“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