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廬州蜀山廟記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重修廬州蜀山廟記

昔先王命祀山川之神,神〔一〕能興出雲氣以致雨,則祀之。言泰山之尊,亦曰觸石而〔二〕起,膚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是故神靈之動民者,莫如時雨;百姓之歸依于神者,莫如旱禱。夫惟民神之相與,非有真宰者主之,其孰能應而不貳?蜀山廟載于祀典,景德二年,太守相國陳公始新治之。去後五十三年,今太守趙公復修舊而侈大之。前太守所以新廟者,旱禱而應也;今太守所以新廟者,爲致雨而報也。用是推之,兹山之神靈動民,其前無始,其後無卒。其于廟祀,不亦宜乎!然兹山之高不逾里,大不盈百頃,四平無附,以蜀爲稱。而自舒肥之民,方數百里,咸奔走望祀之。固天地鍾粹,神靈之區,不在大而威靈著焉。百川之交也,而濟爲四瀆,列星之多也,而觜昴序于西陸,事猶此矣。趙公字某,以嘉祐元年至郡,明年某月去郡。治民事神,恭順不懈,前後凡三禱,歲以有年。新作廟若干楹,餘合舊修之。

【校】

〔一〕神,沈校本删去此字。(https://www.daowen.com)

〔二〕而,周校本、沈校本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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