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传因素

(一)遗传因素

随着肿瘤遗传学的研究,人们逐渐认识到肿瘤是一种遗传学疾病,其实质为原癌基因的活化和抑癌基因的失活,通过改变控制和调节正常细胞生长发育的协调性,导致细胞的恶性增生。癌变的复杂性体现在它是一个多因素、多基因和多途径的过程,相关基因的改变发生在癌变的每一阶段,它促进了具有生存优势克隆的选择性扩增及其恶性程度的提高。在不同类型的癌,甚至同一种癌的独立起源癌灶间,所发生遗传学改变的基因的种类、数目和顺序都可能是不同的,因而肿瘤的发生存在多种遗传学途径。癌基因是一大类基因族,通常是以原癌基因的形式普遍存在于正常基因组内,其在生物进化过程中高度保守,编码的蛋白质介导细胞生长、信号传递和核转录,调控机体的生长、发育和组织分化。已知的原癌基因有90多种,根据其功能不同可分为:①生长因子类,如编码血小板源性生长因子的c-sis基因;②生长因子受体类,如编码上皮生长因子受体的erbB基因;③主要在生长信号的传递和细胞分裂中发挥作用的蛋白激酶类,如编码酪氨酸蛋白激酶的src、abl、yes xfgr基因等;④使G蛋白结构发生改变,不能与细胞调节因子结合导致恶性转化的,如编码p21蛋白的ras基因;⑤主要参与基因的表达或复制的调控的DNA结合蛋白,如myc基因。原癌基因的活化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有多种诱因可导致原癌基因的活化,如:①病毒的插入或染色体重排;②抑制因子的消除;③碱基序列突变。抑癌基因是人类正常细胞中所具有的一类基因,具有促使细胞的终末分化、维持遗传的稳定性、控制衰老、调节细胞生长、抑制蛋白酶、调节组织相容抗原、调节血管生成等作用。常见的有Rbl、WTI、p53、NF、MCC、DCC、APC和MEN-1。仅在少数遗传性肿瘤和遗传性肿瘤前疾病中起作用,特异性较高,多为实体瘤,如乳腺癌、结肠癌、肝癌、骨肉瘤、视网膜母细胞瘤、肾癌、神经纤维瘤病等。目前,细胞癌基因激活和抑癌基因的失活作用理论已用于解释各种环境因素(病毒、化学、物理等)的共同致癌机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