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 网络标准化
网络的规模、结构、技术都是多种多样的,为了保证网络的互联互通以便在各种网络中实现信息应用,必须遵循统一的标准。标准可以分为两大类:事实标准与法定标准。所谓事实标准是指那些已经发生并获得认可的、但事先没有任何正式计划的标准。例如,IBM个人计算机(PC,Personal Computer)及后继产品是小型办公和家庭计算机的事实标准,UNIX是大学计算机系操作系统的事实标准。法定标准是指由某个权威的标准化组织采纳的正式的合法的标准。下面将对网络尤其是Internet法定标准的相关组织和标准化过程进行介绍。
1.有影响的标准化组织
(1)国际电信联盟
为了提供全球范围内的兼容性以保证一个国家的用户可以呼叫另一个国家的用户,在1865年,欧洲成立了标准化组织,后发展为国际电信联盟(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它的任务是对国际电信(当时指电报)进行标准化。
ITU包括3个主要部门:无线电通信部门(ITU-R,Radio Communication Sector of ITU),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Telecommunication Standardization Sector of ITU),电信发展部门(ITU-D,Tele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Sector of ITU)。其中ITU-R关注全球范围内的无线电频率分配事宜。
下面主要来看一下ITU-T。在20世纪70年代早期,一些国家确定了电信的国际标准,但由于标准在国际范围的兼容性较差,于是联合国就在国际电联下面成立了一个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Consultative Committee on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Telegraph)。这个委员会致力于研究和建立电信的通用标准,特别关注电话和数据通信系统。1993年3月,CCITT改名为ITU电信标准化部门(ITU-T)。ITU-T的任务是对电话、电报和数据通信接口提供一些技术性的建议,这些建议通常会变成国际上认可的标准。
ITU-T的实际工作通过它的14个研究组来完成。覆盖了各方面的主题,从电话计费到多媒体服务。为了尽可能完成自己的任务,研究者又分成工作组,工作组进一步分为专家组,再分为特别组。随着电信业逐渐转变成全球性的行业,标准也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多的组织也积极参与到标准制定工作中来。
(2)国际标准化组织
国际标准是由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Standardization)制定和发布的。ISO是一个于1947年成立的自愿、非条约性组织,它作为一个多国团体,其成员主要来自于世界上许多政府的标准创建委员会。ISO的目标是使国际范围内商品和服务的交换更加容易,同时提供一些模型以促进兼容性、质量改进、生产率增长和价格下降。它为大量的学科制定标准。在电信标准方面,ISO和ITU/T通常联合起来以避免出现两个正式的但相互不兼容的国际标准。ISO有将近200个技术委员会(TC,Technical Committee),按照创建的顺序进行编号,每个技术委员会处理一个专门的主题,如TC97处理计算机和信息处理技术方面的事宜。每个技术委员会有一些分委员会(SC,SubCommittee),SC又分成若干工作组(WG,Work Group)。
(3)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
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ers)是世界上最大的专业的工程师学会。它的范围是国际性的,目标是在电气工程、电子学、无线电以及工程的相关分支领域中推动相关理论发展、提高产品质量。IEEE也有标准化组,专门开发电气工程和计算领域中的标准。例如,IEEE 802标准化委员会制定了以太网和无线保真(WiFi,Wireless Fidelity)的标准。
2.Internet的标准化
全球性的Internet有它自己的标准化机制,与ITU-T和ISO的标准化机制截然不同,主要区别在于Internet在制定时是面向公众的。Internet所有的请求评论(RFC,Request for Comments)文档都可从Internet上免费下载,而且任何人都可以用电子邮件随时发表对某个文档的意见或建议。这样的特点对Internet的发展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ARPANET刚建立时,美国国防部建立了非正式委员会来监督它,后来更名为Internet架构委员会(IAB,Internet Architecture Board),负责管理Internet有关协议的研究开发。随着Internet的迅速增长,IAB再次重组,下设Internet研究专门工作组(IRTF,Internet Research Task Force),专注于长期理论方面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它由一些研究组(RG,Research Group)组成,具体工作由Internet研究指导小组(IRSG,Internet Research Steering Group)管理。另外Internet工程任务组(IETF,Internet Engineering Task Force)负责处理短期的工程事项,主要针对协议的开发和标准化,它由许多工作组组成。具体工作由Internet工程指导小组(IESG,Internet Engineering Steering Group)管理。IRTF和IETF一起成为IAB的附属机构。1992年成立了一个国际性组织叫作Internet协会(ISOC,Internet Society),以便对Internet进行全面管理并促进其发展和使用。从某种意义上讲,ISOC可以与IEEE相提并论。IAB成员由ISOC的理事会指定。图3-3给出了Internet标准化组织结构。
图3-3 Internet标准化组织结构
Internet标准化需要经过严格的过程。制定Internet的正式标准要经过以下4个阶段:
①Internet草案(Internet Draft);
②建议标准(Proposed Standard);
③草案标准(Draft Standard);
④Internet标准(Internet Standard)。
标准的制定是从Internet草案开始的。Internet草案是正在加工的文档(工作正在进行),它不是正式的文档,其生存期为6个月。到了建议标准阶段,需要以RFC的形式描述提案思想并进行公布。所有的RFC文档都可从Internet上免费下载。每一个RFC在编辑时按收到时间的先后从小到大指派一个编号(即RFC××××,这里的××××是阿拉伯数字)。一个RFC文档更新后就使用一个新的编号,并在文档中指出原来老编号的RFC文档已过时。通常一个被广泛了解的、让Internet业界有足够兴趣的提案才能形成建议标准,并需要经过多项测试和实现。建议标准在经过至少两个成功的、独立的及可互操作的实现后才能上升为草案标准。而草案标准在经过实现和严格测试后,由IAB确认合理,才能声明成为Internet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