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幼儿作息制度
根据3~6岁幼儿生理特点及生长发育规律,保证科学合理地安排幼儿一日生活,特制定本制度。
(1)全园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幼儿作息时间,按幼儿一日生活常规要求准时开展各项活动。
(2)两餐之间的间隔不能少于3.5小时,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提前或推迟开饭,幼儿进餐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
(3)严格按幼教中心规定的午睡时间安排幼儿按时上床、起床,不得提前上床、过时起床。(https://www.daowen.com)
(4)保证幼儿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要求动静交替、活动量适中,充分利用活动时间合理安排游戏内容,满足幼儿健康发展的需要。
(5)各项活动过渡自然,减少不必要的排队及等待。
(6)满足幼儿生理需要,提醒幼儿根据需要喝水和排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