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开放活动制度
为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要求,增进幼教中心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使家园开放活动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此制度适用于园所家长开放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二)类型
(1)园级家长开放活动:以园所为单位组织的全园家长(或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开放活动。
(2)年级家长开放活动:以年级为单位组织的大、中、小各年龄班家长(或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开放活动。
(3)班级家长开放活动:以班级为单位组织的班级家长(或家长代表)共同参与的开放活动。
(三)职责分工
(1)中心主任职责:负责各类型家长开放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管理。
(2)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职责:负责根据园所统一部署策划、组织或指导组织家长开放活动。
(3)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职责:负责园所家长开放活动过程中的后勤保障、安全管理等。
(4)教师职责:负责家长开放活动的具体实施、资料搜集、本班家长和幼儿的安全管理等。
(5)办公室主任职责:负责搜集、整理家长开放活动的相关资料,撰写活动报道。
(四)总体要求
(1)园所应积极策划和组织家长开放活动(每学期不少于2次)。
(2)家长开放活动的形式可包括半日开放活动、亲子活动、家长进课堂等。
(3)园所应成立家园开放活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园所各类型家长开放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组织与实施
1.活动前的准备
(1)园所应于家长开放活动前制定具体、明确的活动方案,方案应包括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准备、人员分工、活动推进计划、活动流程和安全预案等。
(2)园所应做好家长开放活动的通知、宣传。
(3)园所应做好家长开放活动的准备工作,包括活动设备、设施的准备、活动前的安全检查、方案演练、方案调整、人员组织与调配等。
2.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园所应按照计划进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2)园所应做好过程性资料的搜集和整理。
(3)开放活动中如遇紧急突发事件,须按照相关预案妥善处理。
3.活动后的总结
(1)园所可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积极与家长沟通,聆听家长对于活动的意见和想法,对于合理需求和建议要积极采纳。
(2)园所应及时完成家长开放活动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