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管理制度

第五节 传染病 管理制度

为加强幼教中心传染病的管理,防止传染病在幼教中心爆发和流行,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季节和疾病流行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把好三关(晨午检关,入园检查关,消毒、隔离、检疫关),抓好三个环节(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

(2)教师及时做好缺勤追访工作,及时了解未来园幼儿情况。(https://www.daowen.com)

(3)做好晨、午检和全日健康观察,做到及时了解疫情,若班级出现传染病确诊患儿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相关要求进行隔离,隔离期间不得回幼教中心上课

(4)及时报告领导、北邮校医院儿保科及海妇幼保健科,对有传染病的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并采取检疫隔离措施。

(5)患者隔离期满后,经诊断医院检查开具痊愈证明,持痊愈证明到北邮校医院开具复课证明方可来园。保健医及时将患传染病幼儿情况按要求填写在传染病登记册上,将复课证明粘贴在登记册的相应位置,并录入妇幼系统。

(6)对患国家法定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级和与病儿密切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不接收新幼儿,不转出幼儿,做到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续发者,解除隔离。

(7)若有保教人员或幼儿家长有患传染病时,应立即报告幼教中心保健室,以便采取措施,及时预防。

(8)传染病流行期间,指导家长不带幼儿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传染病高发季节做好预防工作,并向全体家长做好传染病的宣传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