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室设备及药品、消毒用品管理制度
2026年01月15日
第七节
保健室设备及药品、消毒用品
管理制度
为规范幼教中心保健室设备及药品、消毒用品的储存、领取管理,确保使用安全,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https://www.daowen.com)
(1)若在使用血压计或称量器时发现有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更换量值准确的器械。
(2)移动性紫外线灯使用前必须核对灯管的使用时间,紫外线灯管使用不得超过1000小时,发现累计时间超时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更换灯管。
(3)保健室的器械及用具只能保健室专用,不能外借,以防损坏和污染。
(4)药品、消毒用品由专人管理(保健班长),并应规范进货渠道,按上级规定在指定医疗单位进货。
(5)采购消毒液时应索要购买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并索要供货方的卫生许可证批件,产品标签牌上要有标识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消证字)。
(6)设备及药品、消毒用品由专人验收后分类存放,验收内容包括:类别、数量、包装、生产日期、有效期。
(7)领用消毒用品时要登记,建立台账;领取药品、消毒用品时,发放人和领取人核对物品、数量后进行登记。使用消毒用品时注意有效期,保证药品在有效期内使用。
(8)严格掌握配比要求,使用时做好安全防护,戴好手套,做到安全使用。
(9)消毒用品存放在幼儿接触不到的专柜保存,避免阳光直射,配比过程中注意保护自己及幼儿安全。
(10)药品、消毒用品每学期由专人和一名保健医进行清点、核查,并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