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第十五节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 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市餐厨垃圾处理的管理,防止“地沟油”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建立厨房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管理台账记录,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禁止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与有资质的处置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并索取其经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泻漏、撒落。

(5)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