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文学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文学史上有许多作品,比如,杜甫的“三吏”“三别”,王实甫的《西厢记》,茅盾的《子夜》等,都是直接描写了一定的社会生活的。“三吏”“三别”写的是当时劳动人民在频繁的战争中被迫服役的一些故事,它们描写了官吏在强征人民服役时的种种残暴现象和人们在离家前后的种种苦难情景。《西厢记》写的是封建社会中一对青年男女的恋爱故事,它描绘了两个主人公的悲欢离合和他们对封建势力的斗争的情形。《子夜》写的是20世纪30年代初,由于世界经济危机、国内工商业萧条引起的新的革命形势有关的种种情况,以民族资本家残酷剥削工人仍然不免为买办资本家所吞噬的故事为主线,以工人农民在城乡爆发的激烈斗争为前景,展开了蓬蓬勃勃的革命风暴的生动图画。这些作品直接写的就是社会生活,换句话说,也就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文学史上另有许多作品,比如,陈子昂的《登幽州台歌》和苏轼的《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等,跟上述那些直接以某种社会生活作为描写对象的作品不同,它们的特点是直接抒发作者在一定处境下的思想感情。《登幽州台歌》中所抒发的孤独寂寞的感情,《水调歌头》中所抒发的别离忧伤的感情,都是作者在特定境况中的感情,却又是封建社会中一部分失意的士大夫在同样的境况中都可能有的精神生活现象,因此,这些作品还是写的整个社会生活的一个方面。而且作者的思想感情,原来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的反映。所以无论怎样说,这些作品也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https://www.daowen.com)
文学史上还有一些以自然景物为直接描写对象的作品,比如,我国从六朝以来的所谓山水诗,它们直接描写的对象都是自然景物。但是,它们之所以描写这些自然景物,在于作者借以抒发自己的感情。山水诗的代表作家谢灵运和王维,由于他们在政治上的消极,在生活上的闲适,借游山玩水以寄情遣兴,于徜徉山水之余而吟咏山水,就成为山水诗。这样的山水诗,就是所谓“借景抒情”之作。其他作家还有另外一种描写自然事物的作品,比如,屈原的《橘颂》,郭沫若的《炉中煤》等,这些作品表面上看来写的是自然事物,实际上是作者所寄托的自己的思想感情,或者根本是通过自然事物以写作者自己。这就是所谓“托物言志”之作。而且无论哪种作品中所描写的自然事物,总是人们生活中所接触的、为人们所关心的事物,总是和人们的生活有关系、而不是无关系的事物。因此,描写自然景物的作品,实质上也仍然是社会生活的反映。
除上述几种作品之外,文学史上更有一些作品,他们所描写的似乎是客观的事物,却又是非现实的、超现实的事物。比如,古代神话和有些童话,在我国还有著名小说《西游记》和《聊斋志异》等,都是主要描写了超现实的事物。然而古代神话,就像马克思所说,不过是“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童话也和神话一样,从根本上说,也是人们关于社会生活的幻想的产物。只是神话是人类童年在幻想中的不自觉的艺术加工的结果,而童话是作者适应于儿童欣赏的有意识的幻想创作罢了。吴承恩的《西游记》也是一部由幻想所创造出来的作品,正如鲁迅所说,不仅其中“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而且“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加以铺张描写”。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也是这样,其中故事虽多谈狐说鬼,实际上却是借以讥时讽世,或者揭示科举的弊端,或者抨击礼教的害处,或者暴露统治阶级的生活堕落和道德败坏,又如作者所自述,是饶有“寄托”的“孤愤之书”。因此,这些作品,仍然不能不是社会生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