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宗大观元年 丁亥(公元1107年)
九月,程颐卒 程颐(1033—1107)早年与兄程颢在洛阳讲学,共同开创洛学,同为理学奠基人。世称“二程”。政治上反对王安石新法,司马光执政时任崇政殿说书,与修国子监条例。后被贬削职,期间完成著作《周易程氏传》。徽宗即位,得以赦免,遂隐居龙门。依托《周易》建立以“天理”为核心的思想体系,言“理”为体,具体事物现象“器”是“理”所表现出来的“用”。在认识论上提出以先天之“气禀”决定人的智愚,应当通过“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悟得“天理”,获得知识。提出“性即理”,认为人的善性源于“才”之异,而“才”随“气”之清浊而异。主张严辩义理、理欲之分。首先将《论语》、《孟子》、《大学》、《中庸》并行称经,形成以“四书”为中心的理学经典系统。提出“文以害道”的观点,否定诗的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其思想后为南宋朱熹所继承和发展,世称“程朱学派”。生前与苏轼、司马光、周敦颐、邵雍、张载等有密切的学术交往。门人甚多,著名者有杨时、谢良佐、游酢、尹焞等。至南宋,宁宗追谥其“正公”,肯定其绍明道学之功绩,并承认其两宋儒学宗师之地位。以后,南宋理宗及元、明、清各代皇帝,均对二程及其他理学派中人物作出追封,从而确立了他们在学术史上的权威地位。主要哲学著作除《周易程氏学》外,尚有《遗书》、《文集》、《经说》等。程颐之子程端中约人编辑《伊川先生遗文》,由端中为之序。理宗淳祐六年丙午(1246),后人将他与程颢的著作合刊,由赵师耕刊印大字本《二程遗书》、《二程外书》,世谓麻沙本。同年,东川李袭之亦刊此本。元惠宗至正二年壬午(1342)临川谭善心将两书合编,刊大字本《二程全书》68卷。1981年中华书局校勘出版《二程集》。《宋元学案》为列《伊川学案》。卒年据《续资治通鉴》卷九〇所记。
[文献] 《宋史》卷四二七《程颐传》:“(程颐)诏以为西京国子监教授,力辞。寻召为秘书省校书郎。既入见,擢崇政殿说书。……遂出,管勾西京国子监。久之,加直秘阁。……去官。绍圣中削籍,窜涪州。……徽宗即位,徙峡州。俄复其官。又夺于崇宁。卒年七十五。颐于书无所不读,其学本于诚。以《大学》、《语》、《孟》、《中庸》为标指,而达于六经。动止语默,一以圣人为师。其不至于圣人不止也。张载称其兄弟从十四五时便脱然欲学圣人,故卒得孔孟不传之学。……平生诲人不倦,故学者出其门最多。渊源所渐,皆为名士。涪人祠于北岩。世称为伊川先生。嘉定十三年,赐谥曰正公。淳祐元年封伊阳伯,从祀孔子庙庭。门人刘绚、李吁、谢良佐、游酢、张绎、苏晒,皆班班可书。”朱熹《伊川先生年谱》又记:“于疾革,门人进曰:‘先生平日所学,正今日要用。’先生力疾微视曰:‘道著用便不是。’其人未出寝门而先生没。”朱熹《伊川先生年谱》:“大观二年九月庚午,卒于家,年七十有五。”(《伊洛渊源录》卷四)《续资治通鉴》卷九〇:“(大观元年九月)庚子,宣义郎致仕程颐率,年七十五。”《宋元学案》卷一五:“祖望谨案:大程子早卒,向微小程子,则洛学之统且中衰矣!蕺山先生尝曰:‘小程子大而未化,然发明有过于其兄者。’信哉!”《二程遗书》卷二五:“学者当以《论语》、《孟子》为本,《论语》、《孟子》既治,则《六经》可不治而明矣。”(《二程集》第322页)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大学章句序》:“河南程氏两夫子出,而有以接乎孟氏之传。实始尊信此篇而表率之,既又为之次其简编,发其归趣,然后古者大学教人之法,圣经贤传之指,粲然复明于世。”胡安国《二程遗书·附录》:“夫圣人之道,所以垂训万世,无非中庸,非有甚高难行之说,此诚不可易之至论也。然《中庸》之义,不明久矣,自颐兄弟始发明之,然后其义可思而得。不然,则或谓高明所以处己,中庸所以接物,本末上下,断为二途,而其义愈不明矣。”另可参见《宋元学案》卷一二《濂溪学案下》等。
[考辨] 二程诸书多经朱熹、张栻等后人编次,故大致知其成书年代,唯《经说》未知其在宋时之刊印情况。宋明时之目录志如晁公武《郡斋读书志》中,或录其中之某篇如《孟子解》、《论语解》等,其他详情则有待于进一步的查证。不过因此书在宋代后便与《遗书》、《外书》、《文集》等合刊,以后又收入《二程全书》中,故尚能知其内容为二程对一部分儒家经典的解说与发挥。可能有些内容曾以单篇的形式刊行于世。另,程颐虽被世人与其兄程颢并称“二程”,然学说则有同有异。故有此说传于后世。
近现代学者均对二程的天理论给予高度的重视,认为二程把自己的全部学说建立在“天理”这块基础上,对宋明理学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他们都认为天理的涵义具有本体论含义,是把宇宙本体、事物规律和儒家伦理统一于一体的最高范畴;但相对于一种认天理为最高的精神本体,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根源的观点(参见卢连章:《二程学谱》,133页,中州古籍出版社,1988);有些人认为本体不等同于始基,天理不能派生万物。(参见陶清《试论二程建构“天理”范畴的思维构架及其哲学意义》,《阜阳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3期)(https://www.daowen.com)
关于理欲观,现代学者潘富恩、徐余庆认为:中国历史上的理欲观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理存乎欲”,二是“以理节欲”,三是“存理灭欲”。二程的理欲观是对历史上的理欲之辩的总结和继承,同时又反映时代特征。他们主张“存理灭欲”,但也部分认可“以理节欲”,对后世产生重大的影响。(参见《程颢程颐理学思想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8)另有研究者认为二程是把传统的理欲关系归结为公私关系,再由公私的对立推出整个理欲关系的全面冲突和对立,而后使其“存天理灭人欲”成为“带有鲜明宗教禁欲主义倾向的教条”。(王育济:《论二程的“天理人欲之辨”》,《山东大学学报》1991年第2期)而张恒寿等学者则提出二程与张载相同,都反对佛教的禁欲主义,故他们主张的还是节欲主义(参见《论宋明哲学中的“存天理,去人欲”说》,《哲学研究》1988年第3期)。
关于二程间哲学之异,陆九渊曾有“元晦似伊川,钦夫似明道。伊川弊锢深,明道却疏通”(《陆九渊集》卷三六《年谱》)的说法。现代学术界中有如下几种代表观点:(1)二程没有什么分歧。以侯外庐主编《中国思想通史》为代表。(2)有同有异。如冯友兰曾说:“程颢是以后心学的先驱,而程颐是以后理学的先驱。兄弟二人开一代思想之二大派,也是罕有的事。”并认为“二程之间是大同而小异,这个小异是相对大同而说的,虽说是小,可并不是不重要,而且是很重要。”海内外学者李日章、宇野哲人、刘绍其、徐远和等也持相近之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