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部试办银行的纸币发行

一、户部试办 银行的纸币发行

光绪三十年正月,由户部拟定并奏准《试办银行章程》计32条,定资本总额为库平银400万两,每股一万两,先由户部筹拨200万两,即行开幕。其余200万两,招募商股,为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个国家银行。

光绪三十一年3月,由户部奏准在北洋官报局订印的户部银行钞票,逐渐在民间流通行用。从此中国纸币的发行,由国家职能机关发行过渡到由近代国家银行发行。

户部银行章程第20条规定:“本行拟印纸币,分库平银一百两、五十两、十两、五两、一两五种,通行银元票亦如之。此外因便民起见,亦可出市面通用平色及百两以上银两等票。”第21条规定:“凡本行纸币,公私出入款项,均准一律通用,应缴一切库款,均准以此纸币照缴,或全用或搭用,与现银无异。各该省如有解部款项,并准许一体解兑。如有官吏商民人等,故意挑剔折扣者,京师禀知财政处户部,外省禀知该省督抚,从严参办。”第22条规定:“户部出入款项,均可由本行办理。凡有可以票币收发者,均须用本行纸币,其他商号之票,不得掺用。”至于纸币发行的准备、监督以及官票的流通与小区域流通货币的查禁等方面,都没有具体的规定,而且对于国家纸币的发行权,亦没有做出由户部银行独占的规定,这不仅说明清政府对纸币发行的重要意义认识不够,而且为以后中国纸币发行的混乱埋下了隐患。[137]

户部银行从光绪三十一年9月开始在北京发行银两票,发行额为53万余两,并逐次推及于天津、奉天、济南、上海等地。后各分行根据章程的规定,发行以市面通用平色为单位的银两票,面值且又有二十两、四十两及五百两、一千两等数种,以致各地分行发行的银两票并不等值,如北京、天津、上海等分行发行的一两票,虽然面值都是一两,但是各地分行所用的秤不同,以致价格亦互异。因此据戈里(Jules Gory)[138]统计,户部银行发行的银两票有28种之多。

光绪三十二年,户部银行加发银元票和制钱票两种纸币。银元票面值分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最初仅发行有一元票、五元票、十元票三种银元票,而且数量仅23000元,流通区域也不如银两票之广。钱票面值分为二吊、三吊、四吊、五吊及十吊五种。

随着时间的推移,银元票逐渐被社会公认为一般的支付手段,凡银行解交户部库款及户部发放各种款项,甚至各省缴纳税厘钱粮各项民款及汇部款项,均一律通用。在北京的外国银行,也不拒绝兑换,银元票发行额骤增,流通区域日广,即使在东北及内蒙古等边陲地区,也都畅行无阻。

户部银行经过三年的试办,颇有成效。该行于1907年4月22日举行第一次股东会,将总分行自开办以来到1906年12月底的营业状况进行总结。北京总行从1905年8月29日开办到1906年岁终,净得余利库平足银156776两有零;天津分行从1905年9月24日开办到1906年岁终,净得余利库平足银89153两有零;上海分行从1905年10月初4日开办到1906年岁终,净得余利库平足银129937两有零;汉口分行从1906年8月26日开办到当年岁终,仅4个多月,即净得余利库平足银10118两有零,总分行共得余利库平足银385986两有零。

1908年4月4日第二次股东会报告至1907年底的营业状况,总分行七处共得净利库平足银901463两有零。

户部银行试办期间营业发达,社会信誉渐固,使该行发行的纸币信用日坚,发行额逐年有所增加。到1907年12月底,银两票发行总额为2883160两有零,银元票发行总额为113850元有零,分别为1905年的5.3倍和1906年的4.8倍以上。因有以上试办的成绩,才有1908年正名为大清银行之举。